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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说,真的不好说。还是见仁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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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松山已没有多少地方可躲,不久之前他用
果刀袭击曾姑娘,现在,他已成了一
丧家之犬,要不断躲避警察的追捕。
他是一个很
面
的人,当然抵受不了别人对自己的家事说三
四,在「火遮
」的情况下,他把利刃刺
了曾姑娘的肚腹。
事实上,是他自己以为打老婆是自己的家事,不容他人指手划脚。
当初,好胜的他很想在妻
面前威风八面,当朋友游说他加
份的时候,他想也没想便答应了,渴望能生意成功,创
一番事业。
但现实每每是残酷的,当伙伴告诉他,业务已濒临破产,他真的想尖呼狂叫!也想过加大注资去挽救那盘生意,无奈手
并不宽裕,到

业务真的结束了,他唯有接受现实,望洋兴叹。幸好他并未借贷注资,否则后果更加严重。
自从生意失败后,他在妻
面前更没尊严。这
自卑的心态逐渐演变成一
愤恨,责怪妻
给他压力,错投生意,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妻
的错!
柯松山一肚
的冤屈气无
发洩,唯有顺理成章地把所有愤慨转嫁到妻
上,开始对她使用暴力。
伤害
边的人,每每比伤害其他人更容易,柯松山的第一拳挥
去,已注定了走上家暴之路。情况就像
毒一样,当他第一次对妻
动手,忽然发觉,并不如想像般的罪咎,更能把满腔闷气尽情发洩,得到无比快
。于是,他变本加厉,对妻
越来越狠,终
致邻居报案,警察介
。
现在,经过了七次有纪录的家暴,妻离
散,柯松山才开始有丁
儿的内疚和后悔,但假如警察没有介
,他又是否会有这样的想法呢?毕竟人在犯错以后,若然没有反对的声音,那他就绝不会自我反省,只会日甚一日。
对柯松山来说,教训已来得太迟,终致不可收拾,他犯下了严重伤人罪,所有事情已是恨错难返。
如今,他只能东躲西藏,走一步算一步。他委实不想被警察抓到,锒铛
狱。况且,当下他并不晓得曾姑娘的情况--那个他不知
姓名的女人,只知
她是妻
的社工--刻下有没有生命之虞,他实在不晓得,于是,他决心一躲,必然不能被警方发现。
柯松山在家中收拾了细
,揣了所有共三千元现钞,带了银行存摺,便
发前往市区,在那儿找到了一间落脚的时钟酒店,暂住了一夜。他打算第二天便潜逃回大陆。
此时,警方已对柯松山发
了通缉令,所有警区的巡逻警察,全得知其容貌。柯松山也并非獃
,第二天他从酒店
门用午膳的时候,
上了一个
罩。
柯松山
一家茶餐厅吃午饭。他坐
一个厢座,接而
餐。这时候的茶餐厅里,
客非常的多,柯松山独自坐着,稍后便来了个男人拼桌。
他的午餐来了,摘下
罩扒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