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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7(3/3)

他这一跑自然是去找他娘的,氏当时第一反应就是要带着孩逃跑,可很快她就明白过来,自己逃不了。可是逃不了,她儿是民杀官,又是仆杀主,这都是要掉脑袋的,即便是说来她乃是周县令的外室,孩是继,但也只是给他多一个杀父的忤逆重罪!死了都要暴尸三日,让他魂飞魄散的。

氏想着不能如此,便自己去了书房,周县令偶尔也是把她叫书房的,她也说刚才男孩离开时得了周县令的命令去叫她的。那守门的仆人乃是周县令的亲信,自然知两人的关系,没多想,就让去了。本没什么,就是站了一会,再来,她就是为了让自己有嫌疑。

果然,在她离开后没有多久,周县令被杀的事情就被发现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就是她。

之后的事情,卢斯在上次已经从书信里知了。周二发现真相,因为他找到了男孩的血衣,且还是谛听立了威。

氏知真相,去周县令的书房前,让这孩自己把里外的衣裳都脱下来,然后烧掉。因为怕有人去,所以氏当时很焦急,顾不得自己留下来帮儿理,只能匆匆吩咐然后离开。

男孩一个人把衣裳都脱下来后,他不舍得了。大概是真的仆的日,比不上过去少爷时候吧?他就拿了一件小衣扔到火盆里烧了,把其余的衣服叠一叠,竟然就放在自己的衣裳柜了,他觉得这衣裳就今天穿了一次,而且上面的血已经了看不来什么,等到过一段时间他娘忘了就能拿来穿了。

无常司的新规矩,以后去单独办案的,都得带着一对谛听,周二该带的谛听,也让卢斯和冯铮给送去了。

在无常司搜查了一氏母的衣之后,周二总算是想起来还有一队谛听了,完全是死当活医的法,他把谛听调派去了,于是军犬就在味不对的衣服上连叫了几声。

找到了这的血衣,一开始周二是不太相信的,可是他又不得不相信。因为这案最奇怪的地方就是氏那么定的认罪,一辩解都没有,可偏偏并没有发现她行凶的血衣,守门的仆人也,她来去如常,上并没有什么不妥。

周二那时候其实是用随便的心情,命谛听的犬去氏的房中搜查的,而且在此之前无常们已经亲自搜过了,并没有什么发现。

可是谛听犬就坐一堆衣裳边上不动了,谛听过去查找一番,若非有犬还真找不那件血衣来。

一则这是孩的衣服,谁都不会把他朝凶手的角度上想。再则这个衣服的颜是墨黑,是真的看不血迹来。且衣箱乃是樟木的,里又放有防虫蛀的香球,人鼻是闻不来血腥味的。

氏并没有与她的儿同时现在周县令房中,所以不可能是氏行凶时,孩不小心沾上血。周二将这孩单独叫来,稍微恐吓一番,他就招供了,一边招供一边大哭:“我不是故意的,我知错了!我就想让爹变回过去的样!”

其它的事情,便是偷盗抢劫,一个孩这么哭,都能让大人心,可是他杀了人啊。

卢斯叹气,把信件放回到匣。这事……怪谁?怪唱戏的不该唱怪力神?怪氏没照看好孩?还是怪周县令活该?

其实真是得怪周县令活该的,谁让他鱼和熊掌都想要呢?就是这孩不把他一剪死,日后早晚也得事。

卢斯想着,今天晚上回去的时候,得跟冯铮商量商量,要不要想法给这孩求求情?

没人求情,这孩法,一准就是死罪,毕竟这年可没有儿童保护法,周县令的份,这孩份,没人求情,他必死无疑——就算求情也得找个好方法,否则那只能是死上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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