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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写这个番外,倒没想别的,只是
羡慕那
什么都不用考虑的莽撞吧。
我不知
我到了哪里,漫长的旅途中我睡过去好几次。梦里大主人和小主人还是老样
,每天吵来吵去,啃来啃去,最后还躲
被
里打架。我其实特别好奇胜负归属,可每一次都探寻不到。有时候是小主人脸红红的笑,有时候是大主人垂
丧气地
烟,呜,好难分辨。
分开时,小主人用脸蹭我:“笨笨,去了
圳要乖乖听话,不许咬墙
,不许啃沙发,不许晚上打呼噜,更不许不睡觉往卧室里溜……”
董东东活到二十三岁,只对两件事刻骨铭记。一是爹妈给自己取了这么有才的名字,二是大三开学时得得瑟瑟地去帮学妹拿行李。
作者有话要说:5555,还是晚了,对不起大家,又到第二天了tat
那是个星光灿烂的夜晚,他被一脑袋黄
儿
了心。
我终于见到了新主人。可是好奇怪,新主人又是两个。可哪个是大主人哪个是小主人呢,人类的年龄好难区分,所以我
“我就喜
你贱
贱脑的样儿。”
我一直知
的,那条笨狗嫉妒我
形健硕,
神犀利,基因优良,尤其是那丑陋中散发的
烈
,那是一
境界……嗷呜!
再次
谢大家看到这里,都辛苦了,额,你们懂的,捂脸!>_<
那是我白开
一样的生活里仅存的
好,嗷呜!
我已经这般大方了,甚至在“女人”送我回来的时候勉为其难地
了
那只笨狗,为什么主人还要抛弃我?难
就因为我啃坏了墙
?独霸了沙发?不喜
被
着绳索到楼下转圈?不,我不信,一定是那个贫民向主人
了谗言,我夜晚偷听墙
的秘密被发现了!
我叫笨笨,是一只有着纯正血统的斗
犬,我的祖先可以追溯到14世纪的英国皇室,那时候人们喜
要我的祖先去挑逗公
,然后再把对方咬得血
不止。真是个残忍的活儿,幸亏我
生得比较晚。据说我的祖先们都十分骁勇善战,我想也是,不然早就被愤怒的公
到了九霄云外,也就没有机会得到爵位了。哦,我忘了说,其实我是个贵族,请叫我塔特
.笨笨爵士。
贵族们总是
不胜寒的,因为贫民们总是占据大多数。他们愚蠢,驽钝,甚至不知好歹,比如我主人家的那只笨狮
。妞妞这个名字十分机灵可
,不适合她,所以我决定把我的名字赐予这个可怜的贫民。
呢,他也不吱声,就一个人在那儿暗
。后来沙乐怒了,直接上手去击打对方要害,董东东当下就疼得投了降,龇牙咧嘴地凑到沙乐耳边,全盘坦白——
番外笨笨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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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东东和沙乐这俩孩
,怎么说呢,真就是
上了,人家乐意,咱这当爹妈的也没辙。我遇见过很多这
情况,明明我觉得这俩不合适呀不合适,并且整天折腾来折腾去,可到了,人家还黏糊在一起。所以
情这
事,果然很多时候是说不清的。
其实我听不太懂那意思,但我心里堵堵的,就像好几天没饭吃那
难受,于是我伸


他,细细的
,
睛,鼻
,嘴
……呃,到此为止,因为我被大主人抓着后颈
丢
了笼
。
送我走那天,小主人依依不舍。可我知
,我在他心里只能排第二,第一位永远是大主人,那贫民的义父!所以我恨裙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