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宓姝脫殼記(十五)(6/6)

爸住了呀。」

「不能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吗?我爸爸妈妈就住在一起呀。」

「小芳呀,爸爸妈妈就是因为没有办法一起生活,所以才会选择分开住。唔……这个问题有複杂,等妳长大才会懂。嗯……对了,姝姝,妳先带小芳去买手机吧。」

「哦,小芳,走,带妳去挑手机。」

「不要,我要等叔叔娶华姨。」

靠!

我对这个离过婚的女人还没有全完了解,才见一次面就要娶她!?

这……这简直就是的节奏呀!

为了我的福着想,我迅速思考不到二秒,便开说:「阿华,孩的事呢,我们再找机会慢慢讨论,因为我等一下要赶回台北,还答应了送小芳手机当生日礼,我怕时间有赶……我觉得我们再另外约时间好好聊聊,可以吗?」

「嗯。」

没想到这时嫂忽然开说:「阿华,如果妳没事的话就陪我们一起去,我们对这里的路不太熟,妳就当帮我们带路嘛。小叔,你觉得呢?」

呃……嫂都发话了,我还能说不吗?

于是乎,我只好带着两大两小四个女同胞走了咖啡馆,然后在嫂明显为我製造机会下,我只能跟阿华走在前面带路,而嫂和她的两个女儿,则是刻意落后我们一段距离,在我们后面闲漫步。

走着走着,我不动声地利用角余光往后瞄,见三女远远地吊在后面差不多十几公尺,我一转,便跟旁的女说:「阿华,妳愿意在结婚的前提下跟我往吗?」

「你的意思是,先跟我谈恋,觉得适合的话再结婚?」

「嗯哼。」

「大概多久?结婚后你会帮我把孩抢回来吗?」

「老实说,即使我愿意,但我认为机会不大。因为妳们都离婚这么久,而且当年法官也了判决,妳现在要重新争取抚养监护权,就等于重新翻案。除非妳有证据,证明前夫已经没有抚养小孩的能力,并且想办法证明妳有能力抚养他们,否则妳能够争取到小孩的探视权,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真的没其他办法吗?」

「如果妳真的不死心,其实可以找当地的调解委员会,或者地方法院的简易民事,那里有免费法律顾问可以谘询。」

看着她听完我所说之后又泛红了眶,我只能柔声地劝她:「我不了解妳前夫的家状况,也知妳想和儿女在一起生活的心情,可是我真的帮不上什么忙,所以只能提这个建议给妳参考。」

「楚大哥,如果我跟你结婚,你仍然不会帮我?」

「老实说,我不想帮别人养孩,要养也是养我自己的。」

「嗯,我知了。我还有事,你帮我跟阿红说一声,我先走了。」

说完这句话后,阿华就也不回地往前急奔;没多久,嫂带着两个女儿便来到我边。

「小叔,阿华怎么走了?」

「她忽然想起还有其他事,所以先走了。我们去买手机吧。」

买完了手机,我送嫂和小侄女到台中火车站,让她们自己坐火车回家。

送她们到剪票,我带着歉意对嫂说:「嫂,不好意思,我怕开车送妳们回去再回台北会车,只好请妳们坐火车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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