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五十)(3/6)

人的溼漉漉胴视姦了一遍,老师的腰肢真的找不一丝赘,即使不,光从后面描绘老师的背,就足以留下传颂千古的女名画;而老师结实的大小适中,从光熘熘的背半边的侧,一路延伸到桃般的线条,更是无数完黄金比例的曲线所构成的廓。bz

我把洗髮泡沫冲掉,稍微乾老师的髮,老师这才把髮甩到后,芙蓉似地以正面转向我,睁开睛,要我开始帮她洗

「老师,我们这样算不算『分犯』的一,刑法122条的图利罪:『公务员或仲裁人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罚金。』毕竟帮您洗澡又不是您或我的业务,但是公立大学教授算是公务员。



「nonono,第一,刑法第10条关于公务员的定义,也就是俗称的授权公务员:『依法令从事公共事务,而有法令职务权限者。』我又没有行政职,不算是授权公务员。

第二,退一万步言,就算我迫你帮我洗澡,既不是121条的职务上行为,也不是本条违背公务员的职务,就算有获得不正利益,构成要件还是不该当啊。



老师又开始发挥职业病,一边被人摸遍全还义正辞严地分析着。

「所以林益世那王八才不算贪污喔?因为收钱办事不是他的『职务』,也不『违背』他的职务,他只是另外把收受大量金钱的『选民服务』当作他的职务。



我搓着老师的香肩,想的却是香煎林益世这松坂猪。

「对啊,堂堂行政院秘书长,这时候就没有『实质影响力』,收钱乔事情不是职务上行为,也不是违背职务上行为,他的行为充其量只能算诈欺或恐吓。



老师无奈地摇了摇

的!」

我一时气愤,把手中的洗澡泡棉当作菜瓜布在刷锅狠狠地过老师的肩膀,老师吃痛大叫:「判决书又不是我写的,我只是推测法官是怎麽帮有级党证的人脱罪的说词啊!」

「拍谢拍谢。」

我压抑住心中的怒火,轻轻地帮老师「呼呼」

让痛痛飞走。

老师微笑着看着我义愤填膺的反应,心情好像不错。

「小平。」

「嗯?」

「我可以唱歌吗?」

老师享受着我在她脖和肩膀附近的温柔搓洗,突然开

「这妳家耶。」

我专心地抚拭着老师上每一吋肌肤,却不以为苦,听到老师还要开金嗓唱歌,我的心情更是好到不像话。

我想洗澡时唱歌是老师的习惯,但是老师上次和我在浴室一起洗澡时她没唱歌,可能是因为拘谨;这一次却主动提这样的要求,我想她已经很习惯和我相的生活了。

接下来她唱的歌更是乎我意料之外,本来以为她会唱什麽「噜啦啦~~~噜啦啦~~~」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