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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最后一个人离场骂的响亮咒骂声,玩玩到一半的陈湘宜老师才像电般地起来,抓起浴巾围住,便慌张地推开纱门冲了来,先一把推开我,然后看着无辜经过的路人,也不知嫌疑犯是哪一个,最后生气地拉着我的手走宿舍,才恶狠狠地甩上纱门和木门。

哼,三宝,只会一哭二闹三上吊。

「原来是你从昨天就没关了喔!」

看着她歇斯底里的举止,又想起平常她上课的缜密逻辑,我反倒生起怜惜之心了,原来女生一到生理期真的很辛苦也很可怕,都不可理喻起来了。

老师不可理喻地指着门外,可我总不能去随便栽赃几个无辜路人吧。

对不起,我是臭俗辣,刚刚心中想的我一句也不敢讲,面对气上的女人,认错就对了。



二、于公共场所或公众得之场所,任意或为放蕩之姿势,而有妨害善良风俗,不听劝阻者。

了,小心被她告死或踢死,她跆拳5段。」

哼,自己刑法那么熟最好是不知刚刚完全是妳自己的错啦。

「我不我不,我要你负责!是你昨天没关好门,你是我犯公然猥亵罪的间接正犯!」

她推了我肩膀一下,然后又急忙抓住快要下的浴巾。

「你现在去指认,把刚刚偷看我抹的人全抓起来!」

「浑!那你怎么弥补我的损失!我被看光光了啦!」

我没好气地,而且社会秩序维护法83条是行政罚,罚6000也是缴给政府,完全无法弥补老师被看光的受创心灵啊。

靠夭,那妳昨天到今天都没有宿舍吗?再怎么样,就算我真的昨天没关上木门,到今天已经几十个小时过去,妳也几十次了,最好都把错推给我!「可能是吧。」

是我冒着制罪的危险,生生遮住他的睛,让他最后不堪其扰而,他才边骂着髒话、边瞪着我离开。

天啊,平常在学生面前脱衣服脱上瘾的陈湘宜老师,现在竟然好像真的很不甘心,不知要追去好,还是把前的我杀了好,不知所措地着脚。

虽然我知她是莫名奇妙地在发脾气,我还是冷静地应对。

老师气沖沖地红着睛质问我。

为什么说我是犯罪呢?因为他没有犯法,他光明正大地欣赏老师的是他的权利,刑法304条第一项:以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我边把麻油猪肝倒到碗裏,边用汤匙舀了一汤,示意要老师吃宵夜消消火。

看着她红着眶的激动神情,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了。

「要你教我喔?我是刑法博士耶!」

不过最后一个人有夸张,他好像没打来不甘心似地,不愿离去。

他们大概也有耳闻过法学院母老虎的大名,也知那是教职员工宿舍,终于在我的劝说之下,人依依不捨地逐渐散去。

我遮住他的睛已经是妨害他行使观赏的权利了。

「你还敢说要送我礼喔?」

她生气地提了音量。

「老师,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请您原谅我。」

他们窥视的是客厅耶,而且他们严格上也不算窥视,是您自己,不是,是我昨天忘记关上木门,所以您在客厅的行为变成公然情状,这样一来,可能被罚的搞不好是我们自己,犯刑法公然猥亵罪。

神经病咧,我今天本就没过她的宿舍,木门没关上关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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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下星期圣诞节我送妳一个小礼赔罪。」

「老师,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3条─有下列各款行为之一者,新台币六千元以下罚锾:一、故意窥视他人『卧室、浴室、厕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隐私者。

「你为什么没关上木门就去买宵夜!」

好啦好啦,我负责啦,娶妳啦。

前这个发疯的婆娘百般无奈,我只有乖乖地赔罪,完全不想辩解。

她大概是想到我开启脑残光环被诈骗的那段时光,不屑地哼了一

「老师,我今天本没来过,是您刚刚打电话叫我买宵夜,我才刚从学生宿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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