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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6/6)

慧霞的抱怨。

「至于小平,给你一个艰钜的任务,把柯俊逸带到厕所吐,喝,再吐,如果可以的话让他跑个几圈场什么的,快让酒代谢掉。」

老师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要我照着她的话

于是我了大概半个小时这些蠢事,然后死拖活拉地把柯俊逸拖回教室,经过一番折腾,他也酒醒了大半。

「柯俊逸,你知你刚刚了什么事吗?」

老师板起脸来质问柯俊逸。

「我刚刚吐得稀哩哗啦的。」

柯俊逸勉打起神回答,一开就整个是胃酸的味,臭不可闻。

不过他答非所问,已经完全忘记他侵姚雨葳的事了。

「你刚刚了姚雨葳,还在她裡面喔。」

老师面无表情地叙述刚刚的情况。

「真的吗?我完全不记得!」

柯俊逸几乎要哭了来,不知是没有把这么好的回忆一辈记得,还是因为愧疚,毕竟他也知幻想和实际来的后果差别。

他真的哭来了,他主动走到姚雨葳的边,单脚跪下拉着姚雨葳的手:「班代,我喝醉了,原谅我。」

看到柯俊逸诚心地哭着歉,姚雨葳倒也没什么愠,还无可奈何地说:「没关係,至少你表现还不差。」

呵呵,果然灵芝的好坏决定在多醣,男的好坏决定在海绵

柯俊逸长得还不错帅,刚刚也了快一百下才缴械,即使,女生也没生气,我只能说人帅真好。

「刑法上有个难解的问题叫『原因自由行为』,刚刚柯俊逸在清醒的『原因阶段』喝了酒导致酒醉,在的『结果阶段』因为失去对自己所行为的意识,所以不有责任,但是对无辜的第三者例如刚刚被姦的姚雨葳总是说不过去,所以我国刑法有这样的规定,刑法第19条:第一项─行为时因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

第二项─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着减低者,得减轻其刑。

第三项─前二项规定,于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不适用之。」

「依第一项,柯俊逸行为不被罚,但第三项又规定故意或过失自招则要罚,也就是以前被特别称为『自醉行为』的行为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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