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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3/3)

,我又放弃了诗歌,不写了。为什么?我觉我不是诗歌天才。我的诗别人读不懂,别人的诗,我也读不懂。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英国诗人艾略特的《四个四重奏》、《荒原》,我读不懂,更写不来。在不懂的圈里,要当让大家不懂的天才;既然当不了这不懂的天才,就不写诗了。

我开始写散文。

两年写了三随笔,就版了三,还挣了5位数的稿费,我觉得自己是真找着自己的长了。

在文学的殿堂里,那些大案上,放了许多会光闪闪的。我觉得我这些随笔,是永远也上不了这些案桌上的,他们最多只能算是自己丢在地上的牙膏,于是不写散文了。

开始写长篇小说。

八年写了八。最短的也有20万字,最长的有40多万字,平均算下来,共有150万字。我是发狠了要在长篇小说上走来,这绝对是我的长,也可以名利双收。而且,我还有诗歌、散文那么好的基础。

结果如何?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一也没发表来,一分钱也没挣到,这么多年,至少贴了近万元的打印费、邮寄费,不用退稿的返程邮资。

近二十的时间,我才发现,我真正长,是适合写幽默作品。首先是自己酷,乐此不疲。每创作一个新幽默,自己先享受一番,快活无比。然后就是有成就:作品广泛发表于香港、台湾、澳门、大陆沿海各大城市的重要报刊。写作幽默,重要的是得到了内心的快乐、自信,这比什么都重要。

挣了不少钱吧?是的。我的文章,最千字得到600元的稿酬。一般文章的稿酬,每千字在100—300元之间。

我全年挣一份工资,所得稿费至少还可以抵一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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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红杏墙弃我而去,认为我再也找不着女人了。结果,很快,又有了一位胜过她几倍的如似玉的女看中了我,当了我的妻

因为什么?

因为我找着了自己的长在挣钱,我妻只讨了我一个男人,却相当于她同时拥有两、三个男人。

素质二:自己要有可以销售的东西

如果一个人有自己可以销售的东西:可以销售的技能或产品,那么,想他穷也不行。反之,想他富也不行。

☆自己有可以销售的技能

古代有一个故事,说一个人倾家产学会了杀龙的技术,却失业了。

为什么?因为世上本无龙可斩!

其实,人从小学到大学,无一不是在学习某技能。

在学校外,徒弟跟师傅,无一不是在学习某技能。

但就怕仍然学的是“屠龙之术”,无龙可屠。

任何人的技能都可以售。技能越,卖的价钱越;反之,越卖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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