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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被报纸上的这些观
说服了,他们一再向法院施加压力,要求对骆财生予以重判,决不能因为立了
小功而逃脱死刑的惩罚。省检察院一位姓巫的副检察长在南州市检察院“调研工作”时严肃地指
:“骆财生检举祈成富有功是事实,可有功并不意味着就得判死缓,就可以逃过这一劫呀。刑法虽然鼓励犯罪分
立功以减轻罪责,但是,一切得看
情况而定,立功有个度,减罪也有个度,在刑法的适用上,也得讲个定量分析。骆财生是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分
,他不是我们全省第一贪么?民愤极大嘛!像这样的
贪大蠹,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惩腐恶嘛!怎么能因为他
待
自己行贿几万块钱的事而改判死缓呢?骆财生
待的行贿问题仅仅是给反贪机关提供了一条线索,其实,究竟有多少价值也很难说,最后祈成富
待的问题,也远远不止骆财生所说的这些,有的情况也不太符合嘛。总之,如果法院改判骆财生死缓,我建议我们检察机关应该提
抗诉,决不能让法律向腐败分
倾斜……”
省委副秘书长兼省委办公厅主任欧
也及时地赶到南州“调研”。
在易锋带人查
骆财生案件过程中,欧
屡次对易锋施加压力,千方百计地
使易锋查不下去。尤其是在陈献金自杀后,他竟然唆使《华夏都市报》发表失实文章对青云市纪委提
严厉批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可是,当易锋
住压力终于扳倒了骆财生后,特别是在骆财生检举
祈成富问题后,他又一反常态,似乎成了本省反腐倡廉的代言人,摆
一副不杀骆财生不罢休的架势来。
他在南州市委常委会议室里对南州市委书记鞠江峰、市长尹向中、市纪委书记方孚白等人
:“我不是搞法律工作的,但有一
也清楚:刑法是明确行贿罪的,可为什么犯了行贿罪的骆财生不但没有加重罪责,反而要减轻对他的惩罚呢?难
行贿有功吗?如果法律只惩
受贿而不惩
行贿,那岂不是治标不治本么?我看,那些行贿的人比受贿的人更可恶,可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党组织培养一个
多么不容易,可是,关键时刻就是被一些所谓的朋友的几颗糖衣炮弹给摧毁了。虽然,外因是次要的,内因是主要的。可我们党员
毕竟也是人,不是神,
在市场经济的大
中,有时候也是
不由己,难免不会有偶尔
鞋的时候。所以,有时候外因就显得非常重要。我认为,要
除受贿行为,
本上应该
除行贿行为。像骆财生这
全省第一贪,民愤如此之大,我简直不敢相信法律会对他如此宽容!”
鞠江峰和尹向中都是官场中的老手,他们对欧
的一番宏论并没有表示
有丝毫的反对意见,只是不时地看了看方孚白。
方孚白有些听不下去,可又不敢与上级领导过于对立,便不温不火地
:“现在死缓还没有判。究竟要不要改判,我们党委和纪委都没有发言权,现在司法独立,而且还有人大的监督。我相信法院自会公断的。”
欧
当然听
了方孚白话里的味
,便毫不留情地刺了他一句,
:“听说骆财生为了筹措活动经费,把自己的一幢别墅都卖了。小方,你是南州市纪委书记,我看这件事本
就应该好好查一查!可不能让腐败分
横行无阻,在南州的地面上肆无忌惮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