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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3/3)

烈日在挖红薯呢?其实挖红薯也好的,至少比贪官好,怎么说还是健全的,良心还没有被狗吃掉!只是可怜他镜,农活多少有些不方便啊!

说到吃我们就来说说公款吃喝的问题,我记得五六年前有一家报纸上登载过一副对联,这副对联曾经传全国,被各大报纸转载,也为普通百姓津津乐,对联的大致是这样的:迎宾十菜一汤,尝八宝、凤凰、全家福、山珍海味,直吃得腹伸腰,公款何必小气;陪客一桌十座,品五粮、杏村、味思,喝他个昏天黑地,慷国慨吗伤心?这对联是五六年前的,现在时代步很快,我看应该改改了,现在都是拿鱼翅漱,拿燕窝填肚,酒就更不用说了,不带洋味的别拿上桌。

现在吃喝讲究“名正言顺”,吃喝品目繁多,样翻新,于是五八门、正儿八百的迎会、送会、奖励会、表彰会、检查会、鉴定回、总结会、庆贺会、评比会、验收会、会、定货会、取经会、传经会、座谈会、讨论会、发布会、年前会、年终会、学术报告会、经验会、男女青年搭联谊会等等各会议应运而生,无会不吃,无会不喝,无会不发(奖金,财)无会不拿,这就产生了人们顺所说的“要实惠,去开会!”

大吃大喝,让无数正直善良的我国民众(当然也包括有些正气的)极其反,很多人都认为用公款大吃大喝是一犯罪,记得有一位县委书记曾经说过:“吃是最大的犯罪!它把党的威信,吃没了;把当官的良心,吃没了;把老百姓的信心,吃没了。”

但是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中,对吃喝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和理办法,所以有些当官的大言不惭的说:“最大的犯罪”又怎么样?“吃没了”又怎么样?所以他们依旧是官照样当,嘴照样吃,手照样拿,你能够怎么样呢?

上梁不正下梁歪,上面的党政拿公款大吃大喝,下面的乡镇官员能不吃吗?于是乡镇官员吃完了招待费,吃完了财政,就到附近的酒店去吃,吃完了写个欠条,拿个公章一盖完事,前一段时间长海的《潇湘晨报》上不是报了某个贫困县的乡镇吃垮了三四个酒店,最后不是连洗脚都打白条吗?

我真的寒心,我真不知每天沉迷在歌舞酒楼的所谓“人民公仆”,又有几分清醒和力来为人民服务?党纪国法在他们手中还能存在几分公正?在这当官的领导下,我国的未来又将怎样?他们知不知,他们这样下去,要亡党亡国的啊!

2006年3月在两会期间,有一个湖南的教授(人大代表)提了“究不在其极,而在其必”(原话我记不清楚了,大概意思是这样的)此人提要免除贪官的死刑,他认为贪官不要采取“极(死)”刑,而是要将所有的贪官都抓起来,而且是“必”须抓起来,(他的意思我没有太懂,因为当时没有怎么看新闻,如果有差错,希望这位人大代表谅解并希望读者能够留言帮我改正过来,我的联系qq:30424379)。

我不知这位人大代表统计过没有,我国到底有多少监狱,能住多少人?我国的贪官都是享受星级待遇的,一般都是独立的监房。我想如果把我国所有的贪官都抓起来的话,估计把内蒙古草原全建成监狱都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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