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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3/3)

在任可歌家附近新开发的一个楼盘买了一,平时还了个佣人照顾唐垣森的起居饮

因为任可歌家距离公车站更近些,所以每天唐垣森都会在她家小区门等她,然后一起去搭车上学。放学的时候,因为唐垣森加了学生会,所以每天都很晚回家。但任可歌也不介意,虽然她没有加学生会,但也因为他的缘故在学生会起了一个打杂小妹,每天都等着跟他一起放学,偶尔还能敲诈他请一顿饭。

从古到今,学校都是一个八卦的温床,因为它无不在。他们俩这样的关系,不招来言蜚语才奇怪。但是任可歌也没有放在心上啊,反正她觉得,被误认为是他女朋友一事,她事绝对不会吃亏的!重是,他的生日啊、情人节啊、圣诞节什么的,她总会有吃到饱的巧克力跟手工饼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一那年,任可歌认识了二的林泽。那时候只有十六岁的她情窦初开,林泽就是她里的男神。白衣少年、温文儒雅、一表人才,她甚至觉得连唐垣森那张脸都要隐隐的被他比下去。后来她向林泽告白了,成了他的女朋友。等她从这份幸福中反应过来的时候,唐垣森也了第一个女朋友,是学校公认的校,一等一的混血女。

唐垣森是唐家少爷那天,林家受邀去唐家当家的生日晚宴,林泽说要带着她见识见识大场面。那是任可歌人生中第一次参加这社会的派对,人生中的第一双跟鞋,第一条小礼裙,好多的第一次都在这里现。在那个纸醉金迷的会场里,她突然发现了唐垣森。他穿着一的西装,站在父母边,冷着一张俊脸不苟言笑。那时候林泽也才得知,自己的学弟竟然是a市赫赫有名的唐家三公

任可歌想破脑袋也猜不到啊!那个几乎是跟她一起长的少年,和她一起吃路边的烧烤、麻辣、臭豆腐。每天天刚亮就要起床跟她一起去挤公车,在下班峰期跟赶着回家的上班族一起淹没在充满臭汗味的车厢里的那个唐垣森,居然是喊着金勺生的贵公!在上社会中,甚至比林泽这个医学世家的公还要有名上好几倍!

他也实在是太低调了。既没有那些富n代的嚣张跋邑,也没有名车代步。在任可歌里,他不过就是脸长比其他人好看些,脑袋也比普通人灵光些罢了。

一年后,林泽中毕业,在国内有名的医学院读大一,而任可歌也升上了三。偶然的一次机遇,就被她亲目睹了他轨的事实!跟着就是分手,然后,任可歌就跟着唐垣森去了纽约。

现在能够站在这里的任可歌,也真的是要多谢林泽这个人,让她看清楚了这个世界是多么的无情,什么人才是值得她去信赖。

“任可歌,你不用这么生气的冲我大吼大叫。难以前你跟我在一起,不就是为了能以‘朋友’的份呆在唐垣森边吗?!你不过就是害怕成了他的女朋友之后,总有一天你会被他抛弃!到时候,你连在他边的资格都没有!”

“林泽,为什么我们俩个之间的事你一定要扯上唐垣森?!”

林泽连面都不顾,平时良好的修养也置之不理。他指着任可歌的鼻问:“好啊!那我问你!任可歌,你敢抚心自问你一都没有喜过唐垣森?一都没有把我当备胎的想法吗?!”

任可歌仿佛被他的一番话击中心底。林泽暴怒的声线一直在她脑海中盘旋着,一遍又一遍,像是一永远不会卡带的录音机。四肢如同是被掉了所有力气,大脑发“嗡嗡嗡嗡”的声音。

“没有,林泽。”她摇摇,似哭非哭的看着他。“我真的没有一丝要把你当备胎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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