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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余莹最宝贵的世界。只有开始对男人臣服到了一种程度,她才能让男人进入那个世界,和她分享一样的极乐。
吴博荣从水里立起,把她拦腰一抱,往岸边走了几步,就双双倒在了竹桥上。
随着两人的动作,竹桥起伏着,发出如泣如诉的吱呀的声音。阳光隐在云层后,像是不忍偷窥这一幕活色生香。
与吴博荣缠绵了一个下午后,余莹躺在床上,懒懒地做着面膜。她看了看表,飞机还没有到点,她试探地打了一下程济的手机,果然还是关的。
程济这个月出差十天,去德国学习交流,他是他们医院的青年骨干。每次程济出现在医学杂志上的时候,李莫玫都一副嫉妒的样子,拉余莹出来吃饭,然后把杂志丢给她说道:“看看,你老公这么风光耀世,真应该把头像做出来印在你衣服上,又帅又养眼,还前途无量。”
余莹自然知道李莫玫把自己找来的意思。程济的初恋女友是她,她总是在会在程济最风光的时候提醒自己,这个男人是她不要的破鞋,她用剩了才轮到余莹。
余莹从前很愤怒这种女人间的交流,李莫玫就一*剩女,轮了一大圈的男人之后,到现在还没有嫁出去,看谁夫妻恩爱都受不了,比来比去,还是感觉程济的条件最好,但这回头草想吃也吃不到了,被余莹一口给吞了。
李莫玫当初也是中医院里的头牌校花,当初程济是慕她的美貌而去的。但说起来,程济和余莹早在幼儿园时代就有来往,她家与他家祖上就是世交,曾经都是风光一时的大药王,于是子孙都被硬逼着学医。
李莫玫当时在余莹的下铺,程济就在余莹眼皮子底下被李莫玫戏弄、玩残、抛弃,那几招情爱手段被李莫玫玩出了新花样。
余莹一直都忘不了程济落寞离去的背影,导致后来两家人指定相亲的时候,她也就半推半就和程济结了婚。
没有想到后来李莫玫也分在了程济工作的医院,两人虽然不多来往,但是,李莫玫还是顺杆和余莹续上了同窗的情分。
余莹不能拒绝这种情分,她已经赢得干净漂亮,胜者的脸上不可能有小气,她只能握着李莫玫的手笑笑说:“那时候都年轻,谁没爱过谁?我还爱过梁朝伟呢!”
成熟都是被逼出来的,要不是人情世故的压力,余莹很多次都想把面前的热咖啡淋到李莫玫那一双高峰上。余莹恨她的无事生非,不肯停止地折腾。
第一章发簪(6)
李莫玫虽然处处不是,但余莹还是很感谢她,让自己清楚地认识到了程济现在的实力,从一个最初不起眼的小石头,变成了一块宝玉,而且是抢手货。
但这并没有让她感觉到压力,也许有压力是要因为在乎一个人才能达到,而她和程济之间太客气了,从来都是相敬如宾,好像结婚就是两人搭伙过日子,合供一套房子,同吃一锅饭,大家良好的教养全都表现出来了。
两人都是医生,所以,家里一切都干干净净。余莹收拾了卧室,那程济就一定会抢着把客厅给整理好;没有人会把东西乱丢,都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做饭的时候,一个炒菜,一个就抢着洗碗。表面上看是相亲相爱,不舍得对方累着,实际上是一个公平原则,大家谁都不占对方的便宜。两人还特别自觉,生怕让对方吃亏,那日子过得能不和谐成榜样吗?
开始余莹还感觉自己特幸福,找了个知情知趣的老公,庆幸那种在街头和老公打成一团的事情这辈子都轮不到她身上,她跟自己说:“过日子不就是得这样吗?尊重、和谐、体贴,不就是生活的本质吗?”
但那日子过得久了,就感觉特别的别扭,家本来是一个把人所有弱点都用来释放、把整个身心都用来疗养的地方,可是,她在程济面前,却不能做到非常自然地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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