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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3/3)

难听的绰号,对,只能说是绰号,连个名字都算不上的词安到我上,他果然是没有变化完全的人狮,脑于狮脑与人脑的夹,并且明显偏向于狮脑。

陶醉的看了我一,“我第一次上的狮也是白的,它真是漂亮,让我至今难忘,我曾经想和它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狮群,可它在一次与鬣狗群的大战中为了救我而死去了。”

越说到后面,金的声音越低,到最后,好像陷了某回忆,他原本鲁而帅气的脸渐渐变得温柔而动人。

原来,就算是狮也曾经有过纯情的时候。

我选择的忽略了他话中的另外一层意思。

这一农家是典型的罗斯帝国的农民家,拥有十几亩属于自己的土地,养活着一大家人,包括两个老人,他们的三个儿以及他们各自的妻儿,所有人挤在三间矮矮的石屋中。

如果不是亲自住到这房间,你永远不能会那拥挤而窒闷的觉。

前世就有特定的词汇“鸽笼”来形容这居住条件,但是那至少卫生设施要更好,但是在这里,我觉得我宁肯住在荒郊野外。

很明显,金非常不乐意行这实践,老大也皱着眉看着前这张分给他们的黑乎乎的床——这间房甚至连个窗都没有。

照伊格内修斯的吩咐,他们必须住在这里,而他们也没打算违的事。

房间因为常年不透风,所以很,而且弥漫着一极其怪异的味,我刚闻到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鼻大概都要坏掉了,这比在草原上闻到的秃鹫还没来得及吃掉的腐气味更奇异。

老大和金必须睡一张床,让两个不对盘的人,这么朝夕相确实困难了,所以我被选为缓冲——被迫睡在了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原因在于,给他们提供的被很薄,已经基本失去被的功能了。

窗外风呜呜的叫着,我们听着同在一个屋住着的那三兄弟的老二一家三聊着天,一边喝着稀薄的黑麦粥,今天有客人来,所以原本的粥里面加了难得的末。

我们听着他们谈论着日常的生活,他们把我们当成了喜新奇和自的富有市民,为了验从未尝试过的生活而来到这里借宿。为了我们手中闪亮的银币,他们情的回答着我们的问题。

老大和金替询问着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他们了些什么,平时的生活怎么样,附近都有什么邻居等。

其实就我看来,这些问题没什么意义。

就我们一路上遇到的情况就可以略估计来,他们大半的应该是大麦,小麦,玉米这些常见的主,大概还自己菜,在土地的间隙,会迷迭香之类的调味或医疗用的香料,如果还有余力的话,也许会苹果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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