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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3/3)

时我们可以放松下来,随心所地谈天说地;我们可以拎瓶酒蜷缩在长椅上,看着电视上播放的老电影,或者听音乐,聊些过去的事情。

我的大多数晚饭都是在黛比那儿吃的。她喜烹调,我们尝试着了各菜肴。我的重迅速增加了,只好靠夜里慢跑来维持形。

但和黛比在一起并非全是放松和餐一顿。她决意教我,直到满意为止。她每晚都要两三个小时和我一块功课。这对她来说可不是件容易事——除了白天忙于工作,她对数学、科学和地理也是一知半解——但她锲而不舍,给我树立了学习榜样。

“你的语法太差了,”有天晚上她在读我的作文时说,“你的英文很好,但有些坏病你得克服掉。”

“比如呢?”

“比如这句:‘约翰和咱1去商店买杂志。’错在哪里?”

『注:英语里的第一人称代词有主格、宾格之分,汉语都应译作“我”,这句话中的“我”本该用主格,达却错用了宾格。为便于区分,此将宾格暂译作“咱”,主格仍译作“我”。下文还有类似的话,请读者自行判断。』

我想了想。“我们去买报纸?”我一脸无辜地看着她。

黛比把本朝我砸来。“严肃一。”她哈哈笑着。

我拾起本,琢磨起这句话来。“应该是‘约翰和我’吧?”我猜

“对了,”她,“你总是用‘和咱’。语法上是不对的。今后你要改正过来。”

“我知了,”我叹了气,“但这很难改。我写日记时一直用‘和咱’——看起来好像更自然些。”

“没人说英语是自然的。”黛比斥责,接着眉一扬,“我不知你还记日记呢。”

“我从九岁起就开始记了。我的所有秘密都在里面。”

“但愿你别写我。如果落在坏人手里……”

“哼,”我坏笑,“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勒索你,不是吗?”

“你试试。”她嚷。接着她诚恳地说:“我真觉得你不该写我们之间的事,达。如果你想写,就用个代号或随便给我编个名字吧。日记可能会被放错地方,如果暴了我们的友谊,我可很难摆平了。”

“好吧。我近来没记——我太忙了——如果要记的话,我会多加小心的。”这是黛比最用的句式之一。

“注意你写到我们时,可要用‘某某小和我’,而不是‘某某小和咱’。”她自负地说。我突然袭击,挠起了她的,她尖叫起来,脸涨得通红。

第九章

勒学校三周后,我在星期二那天终于到了朋友。理查德·蒙特罗斯是个灰褐发的小个,我是在英语和历史课上认识他的。他比班上绝大多数同学都要小一岁。他话不多,但总是受到老师的表扬,这当然使他成了坏欺负的绝妙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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