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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军心之胜,暗杀影响(3/3)

陈文还不能称之为复兴会的经济基础,但最大的金主却是当之无愧。所以,他的意见是至关重要的,他的想法只要是有实践意义且是有理的,便基本上会被复兴会所采纳。

时机未到,时机未到啊!在陈文的设想中,革命要总爆发,至少要满足几个条件。

首先,张之不能坐镇湖广。在湖广十七年执政,他的威望太,无论是军队,还是政府,只要他发话,往往比圣旨还好使。所以,发动新军固然在行,但在新军中的党人是很难占到多数的,同情革命或随波逐的官兵能不听从张之的命令或安抚?

其次,清廷的立宪度或措施要引起立宪派的反对和义愤。要知,宪政派不仅多是工商、实业家,财力雄厚,更在地方有稳定人心的大影响。没有立宪派的响应和支持,革命很难以最小的军事代价完成各地政权的转移。

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条件,比如清廷中枢变化,政局动;比如突发重大事件,可为革命军所利用等等。但这些,在陈文看来并不是必须的。

综合以上的考虑,陈文是有些矛盾的心理。一方面,他希望张之被调离湖广,以便日后在此发动时能够顺遂;另一方面,张之调离之后,对他的产业和布置会有多大的不利影响,他还不无顾虑。

在当时的中国,尽清廷推了鼓励民间投资近代企业的《奖励公司章程》、《华商办理实业爵赏章程》等条例,但积习难以骤改,没有官府的支持,或者说是遭到了官府的打压和刁难,工商企业是很难经营的。以厘金为例,如果不是张之的政策优惠,陈文在湘鄂的诸项产业便要多支很多的金钱。

所以,正如张之所说,陈文也觉得投资编练新军,并借此加以控制,对他和他的产业,未尝不是一保障。有人有枪,就算换了领导,也要掂量着办。

只是这毕竟不同于私军,张之也不会任由陈文这么去,总要加些限制和防范。所以,陈文要想达到目的,还要费些心思,认真筹划。很自然,他把目光集中到了宪政会,集中到了湘鄂两省的宪政分会上。

钱,不能由他一个人;权力呢,也不能由他一个人独揽。这样才能解除张之的猜疑,编练表面上是立宪派的武装,实质上却是更加倾向于革命的军队。

难吗,有一,但陈文还是有信心,有把握的。而且,形势的发展对此比较有利。

首先是安庆起义、恩铭被杀的影响。一位四品官员(徐曾捐有四品员),潜伏在制内,刺杀了一位二品巡抚,这在清代是前所未有之事。

当两江总督端方用电报将此事告知北洋大臣袁世凯时,他用了“事奇极”三个字来表达自己的难以理解——在此之前,这些朝廷大员们始终以为革命党不过是江湖草莽,百一旦当他们意识到革命党同样也存在于制内,与自己近在咫尺,其惊骇与恐惧,是可想而知的。

但更让朝廷惊骇的,应该是徐氏临刑前所代的——他的暗杀名单上不但有恩铭,还有端方、良弼等人。这不能不让朝廷回想起两年前吴樾的那枚炸弹,那枚炸弹所针对的五位重臣——镇国公载泽、侍郎鸿慈、兵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商中右丞绍英——正准备洋考察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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