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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3章 火耗归公 摊丁ru亩(2/4)

陛下。正税之余再征附税,这岂不是让百姓负担加重

所有税收,正税为国税,正税之外,再附征正税三分之一,附税为地税。国税归国库,地税则先国库,再转各省方使用。

因为如今粮都由过去官收官解,改为粮总署负担征粮收粮运粮,再加上使用银元征税,这个过程中,其实并没多少消耗。

另建一个新的门审计署,专门负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朝廷各门的财务收支审计,各省财政预算执行的收支审计,帝国银行的财务收支审等。

这样一来,火耗其实并没有归公,只是了朝廷的帐,再转下去。

火耗附加数量不定,甚至很多地方,火耗比正税还,甚至几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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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刘钧却又要开征地税,这地税也正是火耗。不过刘钧的这个地税。是有严格规定的,正税的三分之一。且这火耗不直接归地方,而是得先上缴国库,再下去。

现在刘钧把税分为两份,给地方留下四分之一的税。这就是地方官府的办公经费,所有的税收解朝廷,这无疑会让地方更财政更艰难,也肯定会加大地方官吏的贪污。

晚唐五代之时,税收也差不多如此,税收分为三份,一份上朝廷,称为上供。一份分给节度使衙门,称为留使,还有一份则留给地方州衙,称为留州。

税务总署改为税务司,专掌税务征收,并与财政司拟定税法。同时,兼盐茶烟酒专卖事务,并海关事务。

就和当初兵一样,兵曾经主掌所有军政军令,后来刘钧另建了一个枢密院。现在刘钧也觉到自己迫切需要把也给折分了。

刘钧打算再往前一步。

朕打算仿五代和宋制,把折分。以后改为民政司籍俸饷田赋,并负粮漕运和责救灾救济等。

刘钧登基之后。就已经下令,禁止地方征收火耗。

设置,有些制约了新政的推行。

重臣们听到皇帝的计划,都一时没有回话,都在思考着。

三司的长官皆称为卿,民政卿财政卿和税务卿。各署长官,称为少卿。

这其实就是火耗归公了。

在哪朝,其实朝廷的税只是算正税。正税之外,肯定还要多征一份,多是以火耗的名义征收,这些附征的税,就是地方截留,有时甚至是官吏们的额外收了。

特别是对于,一个了太多东西。

朕会把正税税率下调,实际上百姓缴纳的税并不会增多。只不过把这税收分作了两份,一份归朝廷,一份归地方。

以后,南方地区每亩征谷十五斤,附征五斤,亩征二十斤。北方地区,每亩征麦十二斤

现在朝廷已经有粮总署盐务总署税务总署海关总署邮政总署等多个分离来的门,但他们名义上依然是受辖的。

五代北宋之时,也曾经把国家财政大权分为三司。分为盐铁度支三司,长官为三司使,地位仅次中书省,号称计相。和税赋,盐铁司则掌全国盐茶矿冶工商税收等事,度支则专掌统筹财政收支和粮漕运等。

另建财政司,专掌统筹财政收支制订财政预算,理朝廷库藏等,制订税法,调整税增减税目税率等。

不过新税法里,却避免了地方官吏无控制的胡征收火耗。

以后财政司和税务司负责拟定税法,然后给廷议,最后由皇帝与大臣决定。今后,所有征税的税目,必须由朝廷中央制订。地方无权设立税和税率。所有的税收,将分为两份。一份为国税,一份为地税。

总署和邮政总署划归民政司,盐务总署和海关总署划归税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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