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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2/4)

〔六〕占系,即占度,系着名籍。汉书宣纪:“民自占八万余。”注:“谓自隐度其,而着名籍也。”

〔七〕而,犹若也,而与若互文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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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论语里仁篇:“曰:君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皇疏引范宁曰:“适莫,犹厚薄也。比,亲也。君与人无有偏颇厚薄,唯仁义是亲也。”白虎通谏诤篇:“君所以不为臣隐何以为君之与臣,无适无莫,义之与比,为赏一善而众臣劝,罚一恶而众臣惧,若为卑隐为不可殆也。”后汉书文苑刘梁传:“

又着辩和同之论,其辞曰:君之于事也,无适无莫,必考之以义焉。是以君之行,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以救过为正,以匡恶为忠。故君之行,动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退周旋,唯是务,苟失其,则兄弟不阿,苟得其义,虽仇雠不废,故解狐蒙祁奚之荐云云。”持论引证与应氏相同。三国志魏书陈群传:“群转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在朝无适无莫,雅杖名义,不以非假人。”又常林传注引常沐豫作终制诫其以俭葬,曰:“庄周阔达,无所适莫。”又夏侯玄传注引魏略:“曹专政,丰依违二公间,无有适莫。”

窗”,是汉、魏、六朝人所见古文尚书固皆作“开四窗”也。

〔八〕国语楚语下:“阖庐闻一善若惊,得一士若赏。”

〔一0〕左传隐公六年:“芟夷蕴崇之。”杜注:“蕴,积也。崇,聚也。”

〔三〕“放”,大德本误作“故”,系描字。

〔八〕孟公孙丑上:“柳下惠不羞污君,不卑小官。”

十二风。”释名释室:“窗,聪也,于内窥外为聪明也。”大礼记盛德篇:“一室而有四八聪。”张衡东京赋:“复庙重屋,八达九房。”薛综注:“八达谓八窗也。”御览五三三引礼文嘉:“明堂者,八四闼,通八卦之气。”初学记十三、类聚三八引孝经援神契:“明堂者,天布政之,八四闼,上圆下方,在国之。”隋书礼仪志一:“梁武帝明堂制:郑玄据援神契亦云上圆下方,又云四窗八达。”后汉书郅寿传:“侍御史何敞上疏理之曰:臣闻圣王辟四门,开四聪。”以辟门开聪对言,与应氏同,“聪”亦当作“

〔五〕汉代州治,亦称为朝,尹宙碑:“纲纪本朝。”又言:“正立朝。”此属吏称郡守为朝也。后汉书法真传:“太守曰:昔哀公虽不肖,孔称臣;太守虚薄,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何如”此郡守自称为朝也。此文“二朝”,亦属吏对新旧太守之称也。

〔四〕宰士,谓公卿之属官。盐铁论刺议:“文学曰:今丞相史宰士之列。”汉书翟方传:“请遣掾史以宰士督察。”师古曰:“谓丞相掾史为宰士者,言其宰相之属官而位为士也。”又王莽传下:“至成群党,遮略乘传宰士。”后汉书周荣传:“蒙先帝大恩,以历宰二城,今复得备宰士。”注:“荣辟司徒府,故称宰士。”义详下文语。

〔九〕黄琼,范书有传。

〔一一〕一概,犹言一律。楚辞九章怀沙:“同玉石兮,一概而相量。”

〔一〕“建”,拾补云:“下疑有脱字。”徐氏识语云:“谨案

〔二〕范书虞延传:“延从孙放字仲,少为太尉杨震门徒。”又桓纪:“延熹三年,太常虞放为司空。”注:“放字仲,陈留人也。”

安定太守汝南胡伊伯、建〔一〕平长樊绍孟建,俱为司空虞放掾属〔二〕,放〔三〕逊位自劾还家,郡以伊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四〕,何可委质于二朝乎〔五〕”因门名,占系〔六〕陈国。绍曰:“柳下惠不去父母之国〔七〕,君不辞下位。〔八〕”独行服事。后公黄琼〔九〕,大以为恨,移书汝南,论正主者〔一0〕吏,绝绍文书,而更辟伊。



建平长连文,当是伯下有夺。”案:疑即夺“建”字,盖传写重文作小二,最易夺去也。

〔一二〕大德本“彊”误“疆”。

〔七〕论语微篇:“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未可以去乎曰:直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汉石经讳“”作“国”。

〔六〕后汉书崔骃传:“思辅弼以偷存兮,亦号啕以酬咨。”李贤注:“号啕,哀呼也。”案:崔骃、应劭,俱用“号啕”为求贤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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