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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4/4)

三人。此是十六年五月事。贾生死时年三十三,盖生于帝三年,而死于文帝十二年,又十一年而文帝始崩,邓通之尊显,其必在此十一年中矣。或云:志于谊谏放铸疏后,即云:是时,吴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埒天,后卒叛逆;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故吴、邓钱布天下。疑谊所称法钱不立者,是指邓通辈而言。然志于叙吴、邓钱后,即接武帝时事,则其所言是时者,为时正广,岂得牵连合并耶”说又见韩门缀学。孙志祖读书脞录续编四曰:“细读韩门之言,尤为臆度。汉志于谊谏放铸疏后,即承之云:是时,吴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埒天,后卒叛逆;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是邓通之为大夫,与贾谊同时明矣,安得以下文接武帝时事,而并以是时二字,谓不在贾生上疏时乎汉书云:绛、、东侯冯敬之属尽害之。言之属,则邓通在其中矣。班氏之意,谓通不屑数也。仲远距西京未远,其言必有据。”王荫祜贾年谱曰:“贾之见疏,太史公以为阨于绛、之属,然并次其传于屈原之后,其恉亦颇有不可晓者。及刘政之说,见录于风俗通义,乃知贾之不能安其位,实有若上官、靳尚者,媒糱于其内,其邂逅之奇,盖无一事不与屈原同,则太史公论着之义,非无微意于其间矣。”王耕心贾次诂十六:“贾退,不在绛、,而在邓通,刘政所记详矣,先府君已箸其说于年谱之后,兹不论。或疑其说为不必然。不知但求诸汉书,已有二证,至今犹可佐政之说。贾之谏放民铸钱,其论至,而孝文不听;其不听者,所以为邓通也。贾之复召,孝文自以为不能及,而终不肯留,仍为梁太傅;其不留者非他,亦所以为邓通也。有是二证,则政之说憭然矣。”王先谦曰:“案谊之立言,固宜有,鸱鸮阘茸,必非以况绛、诸人,廷讥邓通,情事所有,应氏所传不妄也。”谨案:汉书谊本传及文选吊屈原文序并云:“因以自喻。”即此文所谓“

自伤”也。在杭、诒榖、鞠龛父及葵园之说,为得其实;元、韩门臆说不足据。又汉书本传赞曰:“刘向称贾谊言三代及秦治之意,其论甚,通达国,虽古之伊、,未能远过也;使时见用,功化必盛,为庸臣所害,甚可悼痛云云。”疑即向对成帝问,或别录文也。史记贾谊传集解引别录:“〔贾谊吊屈原赋〕因以自谕自恨也。”

〔六五〕汉书宣纪注引应劭曰:“谥法:圣善周闻曰宣。”

〔六六〕史记太史公自序:“重译款。”集解引应劭曰:“款,叩也,皆叩门来服从也。”

〔六七〕汉书爰盎传:“且陛下从代来,每朝,郎官者上书疏,未尝不止辇受,其言不可用,置之;言可采,未尝不称善。”又文纪赞:“群臣爰盎等谏说虽切,常假借纳用焉。”

〔六八〕“审形”,杨慎以为“审音”之误。

〔六九〕“言”字原无,拾补校补,钱云:“当有。”今据订补。

〔七0〕史通疑古篇:“刘向又曰:世人有弑父害君,桀、纣不至是,而天下恶者,必以桀、纣为先。”

〔七一〕论语颜渊篇:“克己复礼为仁。”集解:“曰:克己,约。”

〔七二〕书钞九引作“忍言容事人告臣之短”,御览八八引同今本。

〔七三〕“通”,郎本、程本、奇赏本作“过”。

〔七四〕尚书皋陶谟:“一日二日万几。”“几”、“机”古通,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宰相,助理万机。”

〔七五〕“皇”字据奇赏本补。

〔七六〕“明光”,原作“光明”,拾补云:“倒。”今据乙正。

〔七七〕书钞一五六、御览三五、八三七引桓谭新论:“世俗咸曰:汉文帝躬俭约,修德,以先天下,天下化之,故充实殷富,泽加黎庶,谷至石数十钱,上下饶羡也。”

〔七八〕“或”,拾补曰:“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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