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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同无亦亦也之无。”
〔一0〕拾补云:“之字衍。”
〔一一〕“白公”二字原不重,今据拾补校补。
〔一二〕“逝”,除大德本外,余本俱作“缢”,与左传同。
〔一三〕
经汝
注:“醴
又东,迳叶公庙北。庙前有叶公
诸梁碑,旧秦、汉之世,庙
有双阙几筵,黄巾之
,残毁颓阙。”
〔一四〕
谨案:汉书韦贤传:“礼记祀典曰:夫圣王之制祀也,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大灾则祀之。”今见礼记祭法篇,则汉时自有此名,应氏书祀典篇当即本此,此“祠典”当是“祀典”之误,本书“祀”、“祠”二字互误者,固不仅此一
也。
〔一五〕史通采撰篇:“范晔增损东汉一代,自谓无惭良直,而王乔凫履,
于风俗通,左慈羊鸣,传于抱朴
,朱紫不别,秽莫大焉。”又书事篇:“范晔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观其所取,颇有奇工;至于方术篇及诸蛮夷传,乃录王乔、左慈、廪君、盘瓠,言唯迂诞,事多诡越,可谓
玉之瑕,白圭之玷,惜哉,无是可也。”又杂说中:“夫学未该博,鉴非详正,凡所脩撰,多聚异闻,其为踳驳,难以觉悟。
应劭风俗通,载楚有叶君祠,即叶公诸梁庙也,而俗云孝明帝时,有河东王乔为叶令,尝飞凫
朝。及
宝搜神记,乃隐应氏所通,而收其
俗怪说。既而宋求汉事,旁取令升之书,编简一定,胶漆不移,故令俗之学者,说凫履登朝,则云汉书旧记,摭彼虚辞,成兹实录。语曰:三人成市虎。斯言其得之者乎。”
〔一六〕见太
晋篇。
〔一七〕
案:今逸周书无此二语,潜夫论志氏姓篇云:“周灵王之太
晋,幼有成德,聪明博达。”亦本周书,此盖其佚文也。成、盛古通。
〔一八〕尚,加也,论语里仁:“好仁者无以尚之。”
〔一九〕拾补云:“逸周书清下有汗字。”
案:潜夫论亦有“汗”字。逸周书二语互乙,潜夫论与此同。
〔二0〕“女”,拾补云:“逸周书火。”
案:潜夫论亦作“
火”。又潜夫论相列篇:“故师旷曰:赤
不寿。火家
易灭也。”赤
亦火
也。
〔二一〕朱右曾集训校释曰:“声散而不收,如汗之
而不返,清为金,汗为火,故知其
赤白。金不胜火,则火为主,火必附木以炎,今无木,故不寿。”
〔二二〕类聚十六引
秋外传:“师旷见太
晋曰:吾闻太
之语,
于泰山,愿闻一言。太
曰:吾闻太师之来,喜而又惧。汝知人年长短吉凶也。师旷曰:君
赤,君声清,火
不寿。太
曰:然。却后三年,吾上宾于帝,汝慎无言,殃将及汝。太
时年十五,后三年而卒。”又见列仙传。
〔二三〕潜夫论志氏族篇:“孔
闻之曰:惜夫杀吾君也。世人以其豫自知去期,故传称王
乔仙。”
案:汉书郊祀志上注引应劭曰:“列仙传曰:崔文
学仙于王
乔,化为白蜺,文
惊,引戈击之,俯而见之,王
乔之尸也,须臾则为大鸟飞而去。”此亦传称王
乔仙之传说。
〔二四〕
案:法言君
篇:“或问:人言仙者有诸乎吁,吾闻宓羲、神农殁,黄帝、尧、舜殂落而死,文王葬毕,孔
鲁城之北,独
其死乎非人之所及也,仙亦无益
之汇矣。或曰:圣人不师仙,厥术异也。圣人之于天下,耻一
之不知,仙人之于天下,耻一日之不生。曰:生乎生乎,名生而实死也。”语有脱讹,当据此参补。
〔二五〕汉人称天
为国家。如续汉书祭祀志上注引封禅仪所载之“
国家居太守府舍”,“国家御首辇”,“国家台上北面”,“国家随后数百人”,“国家不劳”,“国家不听”等,国家俱指汉武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