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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3/3)

来时,陆静笙问她:“你家连个餐桌都没有,要在哪里吃饭?”

叶晓君:“在工作桌上吃就好了,我都在那儿吃,空间大,盘怎么摆都行。”

“你怎么会是个生活这么不讲究的人。”陆静笙将酒和摆盘好的熟转移到宽大的工作桌上。

“我一个人过日,除了保持整洁外,似乎也没太讲究的必要。”叶晓君将小猫放在工作桌的另一边,远离,再折返回去洗手。

陆静笙瞄一那只小怪,依旧很丑。虽然被清洁过,上的脏东西不见了,但一颗大脑袋和外星人无异,耳朵、尾都那么小,蜷缩着……这真的是猫吗?

不过,动似乎有治郁的效果,叶晓君养只猫,可能对她快些摆脱心理影有帮助。

叶晓君带了两双筷坐回来,陆静笙问:“你以前有养猫吗?”

“很小的时候养过,一只狸,后背上是黑灰,肚四肢是白的,和它一样。”说着指了指那只在慢慢爬的小猫,“说起来,它应该饿死了,我先给它吃的去。你先吃吧。”

自从这只猫现后,叶晓君一晚上都在折腾和猫有关的事。一会儿将饼碾碎泡喂给它吃,一会儿又戳一戳它的肚,一会儿又上网查附近哪里有好的动医院。

陆静笙虽有被冷落的觉,但见她似乎恢复了活力,也算是功德圆满了……难不成还得和只猫争什么?

小猫吃饱喝足,终于窝在沙发上睡着了。叶晓君也算是安定下来,好好吃菜喝酒。

“后来你养的那只猫呢?”陆静笙继续问。

“我爸妈离婚的时候我跟我妈搬走了,要坐车,带不了猫,也没人愿意收养它,就将它放走了。”回忆起幼年时养的那只猫,语气上云淡风轻,但还是很明显地不舍,“后来我有回去找过它,但就一直没找到,可能它去别的地方生活了。”

“听你的音,你好像不是b城人。”

“对,我是南方人。我小时候想当个写小说的,在成长的过程中看了很多电影,又想当编剧。我知b城或许不太适合我的个,可是想当编剧除了来b城我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吗。”

“你不喜b城?我觉得我家乡还是不错的。”

“大家自然都说自己家乡好。”

“你也觉得你家乡好了,有机会带我去玩玩?”

叶晓君思索了一下,:“或许不太好,我不喜那儿。”

这姑娘上似乎有无穷无尽的故事。刚认识她那会儿正赶上她和前任分手,好一场腥风血雨。

不喜家乡,年少父母离异,大学毕业即将要人生最迷茫阶段时母亲又去世……这些事情在最初确定栽培她为博展编剧主时陆静笙就知了,当时并没有什么觉,不过就是一份略有凄惨但与她何的“别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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