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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2/4)

林悠

“没事就好,不过你也别把话题给扯远了,老实从宽,抗拒从严,速速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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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悠的爷爷是个老书法家,她从小跟爷爷学习书法,自己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笔字也很让人惊艳,所以对林悠来说,如果男生能写一手好字,这实在增分很多,在遇到沈志远之前,她对未来另外一半的其中一个要求便是要求对方能写一手漂亮的字,只

说这话时,她嘴角闪过一抹自嘲的神,就算她再三控制,可底还是浮现了忧伤,夏之晴越过桌,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林悠知她是在安自己,于是一扫前一秒的忧伤,浅笑:“我没事。”

于是踌躇了一会,才小心翼翼开:“你这个样,该不会是那个人主动跟你联系了吧?”

她一边跟林悠抢着一块大块的,一边指责她:“没想到五百万就看清了你的真面目,没想到我们的友谊竟然不敌五百万,林悠,我真是看错你了。”

她这样引起了夏之晴莫大的好奇心,难是她和沈志远有了什么展?要知自从遇见沈志远之后,能让林悠这么激动的人,也就只有他一个人了,可是她想了想又觉得不大像,要是事关沈志远,只怕今晚她就不来赴约了,她看着林悠有些恍惚的神和脸诡异的红,一时也拿不准她到底是难过,还是开心。

林悠笑,“你真是太估自己了,即使中了一百万,我都会跟你友尽的。”

这压不算不像林悠的格,林悠事向来有有待,而且非常守时,这还是她第一次迟到呢。夏之晴狐疑地看着林悠,只见她肤比上次见面时黑了不止两个,有像非洲黑人发展的趋势,可气却是相当的不错,尤其是两汪汪的,好一副桃相。

她气得作势要打林悠,两人小闹了一下,林悠才有些不大愿意开的样,把过来赴约前发生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

林悠切了她一声,“要是我中了五百万,你以为我还会过来跟你见面吗?我肯定跟你友尽,江湖再见。”

那个人,她没有名字,可是林悠听到,浑还是颤抖了一下,整个人也从恍惚中回过神来,恢复了平日的淡定,她又喝了一杯茶后,才幽幽开:“不是,他怎么可能主动跟我联系呢?”

林悠拿起茶杯,咕噜咕噜地连喝三杯才解了渴一般停了下来,听到夏之晴的问题,她只是盯着茶杯,,又摇摇,脸起了异样的红,就是不说话。

“是谁?是谁?是你认识的人吗?”夏之晴的好奇心几乎要爆表了,林悠长得很漂亮,挑苗条,五官清秀,一直不缺乏追求者,可她自己为了沈志远,通通拒绝了,可从去年十月份开始,每天都有一束红玫瑰送到她的办公室去,没有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只留下一张用手写的小卡片,卡片上的字刚劲有力,字字气势如虹,其雄健气魄跃然于纸上。

“你刚才在电话里面支支吾吾的,现在事情解决了吧?”她为林悠倒上一杯茶。

夏之晴听了连东西都忘了吃,咬着筷看着林悠,惊讶:“你的意思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每天送你一束红玫瑰的神秘男士终于现了?”

看到,夏之晴也两冒绿光,一埋在碗里面,可语气却没有丝毫的示弱,“先来后到,现在是我先问你,快说,看你那激动的小神情,该不会是中了五百万吧?”

上桌,林悠不顾吃了一风飕飕地扫过来:“这话该是我对你说吧。”

古人云:见字如见人。各人各字,情气质,尽在其中,古人认为一个人气质会贯穿于笔锋走势之间,现代人都习惯用电脑和手机,用到写字的地方逐渐变少,对字的丑没有古人那么看重,可是能写一手好字,还是能给人留下很好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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