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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力挽狂澜(3/3)

,还是反对新法?”

这句没没脑的话,让柳先达到十分疑惑。他板起脸:“贤侄,我们商人的,最好离庙堂之事远一些。经商者,贩利为重,至于党争,避而远之。论是新法和旧法,朝廷什么,咱们就什么。”

“那就是,这新法没废除时,也不能急着表态支持旧法咯?”柳明问

柳先达觉得这话十分愚蠢,没好气答:“那是自然。现如今朝野混沌一片,形势未开,圣下也没表态到底要怎么样。你急着表态,若是范公起复,重新执政,那不是?只有被人至烂的份。”

柳明恭敬地一拱手:“大伯所言极是,受教了。可是大伯是远离党争,远离是非,实际上,却是在行往是非之地的路上。”

“莫危言耸听!”柳先达板起脸

此时,原本喧闹的大厅,针落可闻,所有人都带着好奇地目光看着柳明,想听听这一场婚娶之事,是如何变成他嘴中的行是非之路。

“不是危言耸听。大伯,请问那杨典史何时丧妻?”柳明问

“大约大半年前,如何?”柳先达应

柳明从怀中一本厚厚的宋律,翻开其中一页,指:“新法规定,居丧妻,一年期满,方可再继娶。现如今,大伯急着让杏儿嫁,不是逾越规制吗?”

自己刚刚在书院翻查了大半天,终于找到此条例。

宋代厚嫁成风,婚事奢华。不顾门,直求资財。贫女貌难嫁,富女老丑有人求。这导致众多官员,将娶亲,成为敛财的重要手段。

庆历新政期间,范仲淹曾经气愤上书:“今世俗之贪鄙者,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新党为了改化社会风气,制止频频娶妻买妾之行,因此颁布了此规定。

柳明这一问,倒是让柳先达有些措手不及,他拿过宋律仔细研读一番,果然有此条律。心想只怪这新法颁布不久,自己还没熟悉全条律。

“大伯,这何知县何大人,是新党还是旧党?”柳明继续问

柳先达一愣,琢磨:“这何知县虽是与庞国公一派相熟,但是又与范公同乡,真的不好……”

“好。新法还未正式废除前,咱们柳家就这么匆匆忙忙地把人嫁了,要是被人拿着这文章,告到何知县那里,是咱们柳府藐视新法……若是那何知县为新党一派,必然会十分不满。如此一来,不仅咱们柳家,连那亲家杨典史杨大人也会遭受牵连。咱们柳府,就会陷党争之漩涡……”

“这……”柳先达到后背有些发凉,心中一慌。

理,这丧妻守制,并没有像丁忧那般严格。朝廷官员若是违丁忧之规,可能会被投刑狱。而相比之下,这丧妻守制就宽松许多。况且新法繁杂,刚刚颁布一两年,大家都不熟悉,很多人家娶妻嫁女,也有不少人无意中就违背了此例。

不过,柳先达一向谨慎心,他经商多年,明白心驶得万年船的理。在此新旧法替期间,形势未朗之际,任何风草动,都可能被人文章。

他明白,自己的家业得再大,要是被人贴上党争标签,那么柳府这艘大船,也可能顷刻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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