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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怪客(上)(3/3)

了一些什么,有些疑惑的皱起了眉

“对,‘我’,”玛肯沉声,“克鲁维恩另有任务。他需要去南边的……那个地方去一趟。”

“是财富之城吧。”

罗兰恍然。

和克鲁维恩这从法拉若北上的山民不同,真正土生土长的卡拉尔人其实对那个地方是有些羞于启齿的。

程度大概就和地球上在公车里谈论关于大宝剑问题的地球人一样。

“……没错。我去那个地方不太方便,很容易就会被看是从别的地方派来的探。可是克鲁维恩不同。”

玛肯犹豫了好长时间,才有些涩的说:“……其实克鲁维恩本来就是财富之城的人。只是被尔诺斯将军救了一命,才决定加卡拉尔的军队。我也是在那前后认识的他。”

“怪不得……”

罗兰一脸的恍然大悟。

时候,最重要的就是不能生的重复对方的话。比如说什么“原来他是财富之城的人啊”之类的话,就等于是直接告诉了别人你在说谎一样。

虽说玛肯以前不是财富之城的人,可他以前毕竟是一名刺客,的是指沾血的活。一察言观都不懂的话,他也不可能活到青铜阶。

任何从刺客组织中离开的人为了保证秘密不丢失,都会受到组织的秘密追杀。可从玛肯一卡拉尔军方,那个组织的人就忌惮着不敢报复来看,那也绝不是什么大组织。至多不过占据一城而已。

小组织的人可不会像是绝对律令和银月之刺那些大型刺客组织安安静静的等新人刺客的技艺磨练到了黑铁阶才放去。

从不懂得任何超乎常人力量的十二三岁的正式阶开始就接受各杀人任务,还能完完整整的活到如今的接近四十岁,这年龄带来的经验甚至能让他越级刺杀白银阶的敌人。

正如一开始的可一样。以可的知,合自然知,却在玛肯手的一瞬间才能受到后有杀气。

而玛肯就连可的躲避也一同计算在内,因此选择的第一次攻击目标不是。那一剑没有碰到任何的骨骼,却击碎了可的肝和肾。要不是可使用灰烬行止住血,并将玛肯烧伤,再给玛肯不到两秒的时间他就完成对可的刺杀。

不过越是这样的人,他的内心想的便是越多。

罗兰的存在肯定不能曝光。因为这个时间段,卡拉尔的督依德们绝对不可能现在无光之痕。可以说他的存在被玛肯向上级汇报的同时便会暴

可如果罗兰直接跟他说“你不要跟上级说我的事”什么的,玛肯反而会怀疑罗兰。

也就是说,罗兰需要让玛肯自己隐瞒其关于罗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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