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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章 gu份制改革(2/2)

“我的意见就是,对国企份制改革!明确产权,国企理和政府分离,组建国企的专业理机构。”

说到这里,鲁冠球忽然侧看了胡文海一,然后接着说:“各位同志不知看过今年前些时候,经济日报上一篇来自绣城的文章没有。绣城计算机厂的厂委书记总结了绣城计算机厂在工作中的一些创新。绣城计算机厂的牌如今在国内市场、甚至是国际市场上,都有很好的表现,说明他们的改革应该是卓有成效的。”

但是鲁冠球提的方案,也确实让人有前一亮的觉。所有制和经营分离,只要持的是国家机构,那么所有制就没有变份制下,企业经营有了直接受益人,似乎确实能达到明确产权的作用?对企业行改革,将目前的制向份制董事会的方向来改。这既避免了上级机构对下级企业的过渡涉,又明确了产权的所有者。

“请恕我直言,抛开意识形态站在一个企业经营者的地位来说,我有一句话要给与大家忠告。所谓的全民所有在理上,基本就是全民没有。正是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自然人可以代表企业的产权所有,国企实际上是没有责任,也没有需要负责人的人。因为全民所有的全民,并不能亲自对国有企业的作。国企经营的好与不好,对于经营者来说并不是一个关系到个人前途和命运的问题,也就不存在对全国民是否负责的问题,因为即使经营者不负责,全民也不会对他有什么约束力。”

面对一个个前面座位的“大”人的反驳,鲁冠球没有丝毫胆怯,反而英勇的拿起话筒反驳起来。

“企业经营者和政府工作人员份脱离,经营不善则要被经营良好的企业合并。企业工人待遇由企业效益决定,企业经营者由其业绩决定,产权归属绣城工业局但工业局并不涉各集团的经营行为。绣城工业局起到的作用,仅只是类似于份制企业中董事会的作用……”

“这其中理和所有制的改革引起了我的注意,薛书记在文章中提所有制和经营方式分离的提法,所有制可以是全民的,但是经营方式是要以企业的发展为目的。企业是国家的,理是企业本自发的行为。企业的理者不应该是政府指派的,而是在经营中直接受益的权所有者的选择。只要权所有者的份是国家机构,那么我们的所有制就没有发生改变嘛。”

“那你的意见是什么?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国企理本来就不能指望全民决策,这不是荒唐嘛!”

“如果上级领导门真的用,我们的国企为什么还要呼简政放权?事实已经证明,上级领导门的理往往是理,因为全国民对上级领导门实际上也是没有约束力的。我们的政治架构决定了,全国民能够约束的只有全国人代会,但全国人代会一年才开一次,能的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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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听了他的话,不满的反驳:“话不能这么说,企业经营的理不是还有上级领导门吗?”

……

“究其原因,我认为绣城工业局章明杰局长在理中的新尝试。”

“经过我的了解,绣城工业局早就已经在摸索这方面的模式。在1984年以前,绣城拥有大小企业上千家,面临的问题和全国各地国企相差不大。但是从1986年以后,绣城企业数量开始急剧减少。到目前为止,国企数量只有一百多家。但绣城企业并不是破产倒闭,而是在行有序的合并和优化。几个从合并过程中崛起的集团,包括绣城电计算机公司、绣城重工集团,绣城化工公司和绣城百货公司、绣城劳动服务公司等,这些企业在国内相关行业可以说是都很有一番作为。”

鲁冠球前一亮,实际上,他早就已经在等着这句话了。前面的长篇大论,原本就是为了正题的铺垫。果然,他拿起话筒神采奕奕的说

鲁冠球的这番发言,听的再次众人目瞪呆。看的来,他们并没有想到今天这场会议,竟然会向着这个方向发展。

企改革,至少一直在寻找国企改革的路嘛。在寻找到路之前,也不能完全不通货膨胀的速增长吧?”

要知在国企改革中,产权的明确始终是一个艰的、无法回避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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