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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中平元年 81 捕拿张直(上)(4/4)

,但是荀贞却不提钟繇,而先找负责捕贼的他,又找负责断案的郭俊,明显是必要置张直於死地了。

他心中想:“波才的叛兵早就平定了,贞之若要治张直之罪,不会等到今天。他忽然今天来找我,必有原因。”他不知今早刘邓、素折辱费畅之事,也不知张直因此报复荀贞之事,猜不原由,但不是什么原由,能多个人相伴上书总是好事。

郭俊翟郭氏,与郭图同族,家世衣冠,数世传习《小杜律》,本朝以来,其族中只当过公、侯、廷尉的就有数人,为刺史、两千石等的有二十多人,其余如侍御史之类的六百石吏者更是多不胜数,在郡中、朝中、天下的声望,比城杜氏得多,甚至从某程度上而言,比颍荀氏也。荀氏之名只是近几十年间的事儿,郭氏之名重天下已一百多年了。若能把郭俊也拉来,自是最好不过。

他没有异议,上说:“好,好,友之,正该如是。”非常积极,立刻从坐榻上起来,带了堂,与荀贞一往决曹院去。

决曹院离贼曹院不远,几步路就到。到了决曹院,也不等值班小吏通传,杜佑拉着荀贞的手,径至堂上,找着郭俊。

郭俊正在办理公事,两个斗小吏跪伏案下,等他审批示下边县中呈报上来的“狱”。

狱”就是在审案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字材料的总汇。汉制,乡、县、郡所审之案件如系人命大案,或者疑案,必须将“狱”向上级司法机关呈报,称为“上狱”,此乃法定的司法程序。如果郡决曹发现其中判案有错的地方,有权退回重审。当年荀贞捕杀第三氏,县中就报给过郡决曹,当时就是由郭俊定的案。如前文所述,翟郭氏乃是本郡法律名家,世传法律,只当过朝廷廷尉的就有好几人,更别说在郡中了,颍川郡决曹掾一职基本都是由郭家的人来担任的,几乎成了他家的世袭职位。

钟繇家两代为郡功曹,在郡中人事这一块儿上人脉厚,郭家世代为郡决曹掾,在法律系统里则是固。

见荀贞、杜佑来到,郭俊颇是奇怪,请他俩座,先没问他俩的来意,说:“下边县里‘上狱’,两位请稍等,待我批复完了再与二君叙话。”

杜佑的脆直,既然已经决定和荀贞联名举报张直,是福也好,是祸也罢,他都不去再想了,因此方才他还是犹豫苦笑,而这会儿却就若无其事起来,还有闲情打听郭俊在批复何案,探往案上望了,问:“哪个县的狱?”

“颍的。”

“是何案情?”

“捕了一伙儿盗贼,县里断了弃市,……。”郭俊熟悉律法,批复的很快,几句话的功夫就把案卷看完,批复允可。

跪伏案前的两个小吏上前将案宗捧起,倒退堂。郭俊放下笔,笑问:“二君今日怎么有闲,来我院中?”

杜佑学荀贞刚才去找他时的开场白,嘿然说:“来给你送一件大功!”

“大功?什么大功?”

杜佑瞧了荀贞一,荀贞将治张直之罪这件事又对郭俊说了一遍。

令荀贞想不到的是,郭俊顿时拍案而起,说:“好啊!我等想到一块儿去了!”

杜佑本以为郭俊会像他一样闻言惊骇,却不料他竟此言语,愕然问:“此话怎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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