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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西乡蔷夫 30 归家诸事(2/5)

城两三里,夏几人追了上来,把缴获的剑奉给荀贞。

“是。……,那几个少年都是一个里的人,冲我剑的儿叫徐福,另外几个孺叫徐禄、徐传、鲁彦、鲁豹、淳於恭。”

应。只不过荀贞对此尚不知晓,他的注意力从费畅的车队、迟婢的軿车上转到了街上。

荀贞转首回顾,见少年中有一人左手拿剑鞘,横前,右手把剑了大半。

荀贞蹙眉,问夏:“这几个少年你认得么?”

鞭的轻侠把剩下的半截剑随手丢下,笑:“这也算剑?”

“算了,里谚云:‘县官漫漫,冤死者半’,翟县令要知是我送去的人,还不得把他们折磨死?几个少年,训诫一下就行了。”荀贞现威震郡北,要是把这几个少年送到翟县寺,十有翟县令会从重惩

一个十四五的少年能有什么钱?那少年的剑来就是个制滥造的劣等货,对上百炼钢打造的宝刀,断成十截也不奇怪。

“你们拿着罢。”

荀贞敲打过诸人后,随问夏:“那几个少年叫什么?哪儿?等咱们回来后,你拿着我的名剌去他们里中,造访一下他们的里长,告诉他:如果他不他里下的民,我不介意替他。”

那少年吃惊地张大了嘴,跟着,一脸艳羡地“三郎”手里的那把环首刀。“三郎”把刀手里舞了两下,潇洒地还鞘中。

这少年是诸少年中年纪的一个,起来才十二三,剑长臂短,仓促间无法把剑数,饶是如此,没有半的畏惧之意,仰着脸,桀骜不驯地瞪骑上的夏等人。

诸人凛然应诺。

“要不要把他们送去官寺?”

“人问了,他不是。”

夏叫了几个人,骑乘过去。

一个轻侠俏话:“可惜虽有胆,臂太短,不能将剑。夏,你他叫徐福?‘福’字不适合他,不如给他改名为者,短也。跟着荀贞去了一趟城,轻侠们学会了这个叕字。有人大笑:“叕儿。”有人脆直接:“短儿。”

迟婢的軿车刚经过了一条巷。从这个巷里走了四五个带剑的少年,年纪大的十四五,年纪的十二三。他们转上街,往城门来,一路横冲直撞,一个扛着锄的老农躲避不及,被撞翻地。这些少年哈哈大笑。经过的行人侧目而视,无人敢上前喝阻。

荀贞笑了笑,继续回望。那几个少年被挥鞭的轻侠和“三郎”的宝刀震了,没再反抗,老老实实地了剑。到这里,他放下了心,不再观望,转回,迎面光耀,已经了门。夏的声音远远传来,隐约听到他问:“儿们都叫什么名字?家何里?一一报来!”

荀贞提醒门下的这些轻侠:“侠者,挟也,以力助人是为侠,以力迫人非也侠。像那几个少年,招摇过市,横冲直撞,自以为勇敢,是侠客,实则无赖儿罢了。再又像第三氏,鱼乡里、横行不法,不是侠,是恶。我知汝等皆任侠,都是男儿、大丈夫,切,要真正的侠,不能像那几个少年,不能如第三氏那样欺负百姓,行不法之事。若被我知汝等中有谁人敢行此类事,别院十三条院规里的第二条,即是为彼等所设!”

荀贞边的诸人大多也到了此幕。一人笑:“荀君,三郎求着要沈家的百炼刀时,你就不该给他,瞧他得意的!一群孺面前也这般显摆,实可笑。”众人皆笑。

夏来翟后,对县里的“市井豪杰”、“闾里大侠”、“里中恶少年”过一些了解。他答:“不认识。人过去问问。”

“我见那个叫徐福的儿竟敢你剑,年纪虽,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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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别院十三条院规,又被轻侠们称作“荀君十三令”。第二条是:“折辱庶人,以力欺良善,笞百。行不法事,院中人共击之”。

“淳於公?是故中常侍淳於登家的人么?”淳於氏也是翟的一个大族,族中朝中有权名者,一个是淳於登,前年被时任司隶校尉的球杀了;一个是淳於琼,现的官职也不低。

随同夏一起过去的一个轻侠挥动鞭,缠剑柄,轻巧一拉,把剑从少年手中拽,舒臂探手,半空中将剑柄抓,左顾喝:“三郎左侧的轻侠环首刀鞘,劈向这剑,如削土泥,不带停滞地将之劈成了两半。“嘡啷”一声,被斩断的剑掉落地上。

“把他们的剑缴了,十几岁的孺带什么剑?撞倒老人不扶,还笑!野无礼。”

左右不过是几个恶少年,荀贞没兴趣留下,招呼许仲等人扬鞭策,先城去。城门里听到了夏的笑骂:“哟,还敢剑?儿杀过人么?带个剑就自以为是勇夫了?”

他们中有不少人,可以大分人投到荀贞门下前都过不法事,有的是为了报仇报怨,有的是为了钱,投到荀贞门下后,有荀贞给他们撑腰,没谁敢欺辱他们,没人敢和他们结仇了,又衣无忧,要钱给钱,要,实也不需要再去不法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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