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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西乡蔷夫 49 倾巢之xia,岂有完卵(2/2)

丙三人相视一,却丝毫没有畏惧,而是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说:“第三氏压就不会有‘乞鞫’的机会!”

“是。”

要让对方觉得你没拿他当外人,也即“推赤心置人腹中”,这就需要时不时地“吐心扉”。通俗讲,也就是实话实说。

“只靠证言不够?……,那还需要我们再些什么?”

这个“实话实说”的路,荀贞早在去繁亭之前就在荀衢、荀攸、荀祈等等这些好的族人上用过很多回了,早就轻车熟路。他此时闻言,顾视了丙三人一,老老实实地说:“我也不是不开心。只是你们知,我之所以令杜君等捕拿胡/平,为的是要将第三氏族诛。族诛,乃是大案,胡/平仅仅是第三家的一个宾客,只靠他一人的证言怕还远远不够。”

丙楞了下,随即醒悟,心领神会地,说:“我回去后,定将荀君此话转告君卿。”他们这些轻侠向来是以许仲首是瞻,所以只提了许仲的名字,没说杜买。

轻描淡写地将第三氏全族十岁以上者的命运决定下后,荀贞望了望堂外的天,说:“我族中将要祭祀,我必须要过去了。祭祀乃是大事,不能晚到。祭祀后,我族中还会依惯例听长辈和晚辈中的俊才们辩论经文。辩完经文,又有族宴。等族宴结束,大约已是后半夜了。……,小,我不留你了。你回去后,不要忘了把我说的话一字不漏地告诉君卿和杜君。”

荀贞不再询问有关“乞鞫”的内容,而是改为考校似的问:“小、小任、小夏,我问你们,如果此案到最后,第三氏提‘乞鞫’,以致惊动郡守、乃至惊动旁郡,该怎么办?”——如果到了这个地步,那就真的是“惊天大案”了。

荀贞提醒他:“不但要告诉君卿,也要告诉杜君。”

“乞鞫”,就是要求复审,类似后世的上诉。如果犯人不服县官的判决,就可以“乞鞫”。丙三人都是轻侠之徒,违法纪的事儿没少,对相关的法律知一些,答:“知。”

丙笑:“荀君,我等虽不如你,不是对所有的律法都很熟悉,但‘乞鞫’乃是我等万一犯案后保命的手段之一,所以,俺们对此很了解。律法固然规定了死罪罪人的亲属有为罪人‘乞鞫’的权力,可是同时却也规定了如果为罪人‘乞鞫’的人不到十岁,则‘勿听’。”

“那你们又是否知‘乞鞫’的程?”

荀贞把佩剑腰间,整了一整,复又抬丙三人,见他们的虽然很恭谨地应“是”了,但似乎还是有些不太重视的样,想了一想,突然问:“你们知‘乞鞫’么?”

“受理‘乞鞫’的依然是原审县官或县中长吏,不过县官与县长吏只能‘听’,不能审理。他们在‘听’完后,需要将相关的法律文书全到郡中,由府君指派郡吏复审。”

“噢?不会有‘乞鞫’的机会?律法可是规定:罪人‘乞鞫’,不审,黥为城旦舂!县君和县中长吏明知律法,断然不会知法犯法。第三氏如果‘乞鞫’,县中肯定是不会隐瞒下来,而必定是要审的。……,你们却为什么认为第三氏没有‘乞鞫’的机会?”

“知。”

“说得没错。那你们又是否知凡是‘乞鞫’的案件,在‘复审’后,还需要移送旁郡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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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荀贞换好了儒服,从案几上拿起腰带,一面往腰间缠,一面看着丙,意味长地说:“若想将此案办成铁案,只有证言不够,还需要有证据。”

丙答:“分为两。一普通案件,由罪人本人‘乞鞫’。一是死罪案件,罪人本人不能‘乞鞫’,但是可以由其父、母、兄、姊、弟、夫、妻、代为‘乞鞫’。”

“那你们又是否知‘乞鞫’分为几么?”

荀贞满意剑立在他三人面前,说:“正是。依律:‘年未盈十岁为乞鞫,勿听’。……小,这一句可是关键之关键。你回去后,记得也要把这句话告诉君卿和杜君。”

“说来听听。”

“知。”

丙明白了荀贞的意思,神凝重起来,凛然应:“诺!”

那么,怎么才能让第三氏没有“乞鞫”的机会呢?律法规定:“年未盈十岁为乞鞫,勿听”。只要把第三氏家中近亲属十岁以上者皆牵连案中,就没人能给他们“乞鞫”了。

“你们应该也知些律法,只有郡中才有判定死罪的权力,县中并无杀人之权,像族诛这样的大案县里更是办不了的,迟早要报到郡中去,所以,在证言、证据这两个方面,务必要到万无一失,万万不可现纰漏!”

荀贞的意思很清楚:这次办第三氏,不但要办成铁案,还要不给第三氏“乞鞫”的机会。因为如果闹到这一步,不但会再度惊动郡中,还会惊动旁郡,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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