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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醒悟!(2/2)

脖颈一旦割破,光是顺着血来的血就足以让贾斯丁陷震惊之中,这疯狂的手法会让贾斯丁产生恐惧,只要稍有不慎,分秒之差就可能送凶手下地狱。手腕不同,哪怕贾斯丁当下没有任何反应,又或者脆看着凶手去死。他还能自救,难。这个不该是一个严谨的人准备好的后手吗?

什么时候染上了自大这个病?难是最近太顺了?

嗡。

“没有啊?”劳斯回应:“当时这件案一直在康纳斯手里,看过鉴证报告的人只有康纳斯他们三个,我们这些人都是听吩咐的。”

至于地面上的血迹滴落分析就更好解释了,凶手在面对贾斯丁的时候将手举起。手腕内侧冲着贾斯丁展示时,手腕位自然而然与脖颈平齐,溅的血滴又会和有多大差别?

看到这,周末突然明白了,割破脖颈动脉威胁贾斯丁这想法只是来源于自己的疯狂,如果凶手是自己,这才是最符合也适合的方法……当时的鉴证科恐怕也自己疯狂的推论给唬住了,在那时候,没人会质疑光芒万丈的自己,但经过科学鉴定之后,结果会自然呈现。

那里,落灰的鉴证报告安静的躺在办公桌上,周末拿起鉴证报告翻倒血衣页面的一刻,看见了上边的字样:“经鉴定分析,血衣上的血迹顺着领直接透粘黏在背内侧,结论为,血迹沾染血衣时,血衣不可能穿在凶手上,与脖颈血顺着前沾染上衣不符,即便凶手站姿笔,动脉血后,血线路也应该是顺着锁骨向前……”

再次抬脚,用力猛蹬!

是手腕!

还有那件血衣,很可能是凶手在血后为了让血减慢而脱下衣服缠在手腕上,只要血衣脖颈的位置恰好缠在伤上,一个巧合就能让整个案件的走向改变。

公路上,劳斯用力踩下油门,休旅车疯狂前窜,在上就要回到警探局的路上再次提速。

“快,回凶杀科!”

对了,鉴证科的鉴证报告,要知这一切,看一鉴证科的鉴证报告就能完全知晓,可是,当时的自己在和康纳斯的争斗中离开了凶杀科,接着‘金泰熙案’便涌到了前,之后的军火案中情局国土安全局杀警案之前的所有线索连成串的现,至今为止自己还没看过鉴证报告一

周末突然从堆在副驾驶位置的座椅上坐了起来,他开:“你看过鉴证科的鉴证报告吗?有关那件血衣的!”

看一鉴证报告就能明白一切啊,自己为什么没看?

车才稳,周末打开车门就冲了下去,本不等劳斯直接冲上了看着就要关闭的电梯。

门锁旁边的木质结构直接被踹裂,房门在大的力量注下‘哐’一声撞在墙上弹回,周末用手一挡,一步迈了警长办公室。

叮。

咔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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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区别在于,如此一来血衣的后背内侧是否有血迹沾染将成为案件转折的关键。

碰。

五分钟以后,速行驶的车辆忽然减速,顺着公路直接拐了警探局的大楼停车场。

“劳斯!”

看起来,是时候把尾夹起来了!>

电梯再次打开时,周末现在了凶杀科,他走到康纳斯那间一直上锁的办公室门前抬脚狠狠踹了过去……

房门纹丝未动。

分严谨的,在这么严谨的手法之中,会有割破脖颈这个步骤存在吗?更合理的步骤应该是什么?更可控的步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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