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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八章 秦元与孟武jiao手(四)(3/6)

稀饭。”

“好,你快请吧!你教给我的这煎饼大葱,特别的受迎,昨天一直忙到半夜,好多人来吃呢。今天一大早又来了排队买了……”

刚到这里,排队的人已经不耐烦地叫:“喂!赶的啊,大饼啊!我们还等着呢。”

“来了!”姑娘答应了一声。先把秦元迎了屋里,才接着去煎饼大葱。

屋里下人过来,哈腰地把秦元迎了里屋坐下,亲自端上了包稀饭。

秦元也就是来填饱肚的,吃完之后拿钱袋要付帐,但是下人怎么都不肯收,秦元教了他们家煎饼大葱,挣大钱了,这是给他们一条发财的路。怎么能要他的钱呢。秦元却持,开门生意,就不能免单,要不然还挣什么钱。若是不收,下次就不来了。于是下人只好收了。

秦元离开的时候,见姑娘正在门忙得不亦乐乎的。只是笑了笑,朝她挥挥手。便走了。

回到衙门没有多久,秦元听到了吴雄的报告。

“大人。来了。”

“恩,准备吧!”

回到衙门,已经有县丞来了,负责记录的本案刑房县丞看见秦元来了,忙不迭过来施礼。

秦元便问了县丞升堂的一些事情。县丞那跟他了。据县丞所,他这个县令的执衣,要全程参与,但是在整个升堂过程中只是充当县令顾问,帮助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就行了。当然,也是监视他的睛。

过了一会,吴雄来了,是所有的人证,受害人家属,还有被告都已经到位。旁听的群众有不少。正着话,吴雄向他作了禀报。秦元,吩咐升堂。

案情是这样的:本县的一个姓黄的妇人,她的六岁的儿不见了,她便四寻找。结果在他们村边的河里发现了儿的衣服,便请了人在河里打捞,结果捞上来一只手臂!黄氏从手臂的手腕缠绕的链是自己的儿,便到衙门报官了。衙门差役在附近寻找,在不同的地方发现了另一只手臂,还有双脚,以及从腰砍断成两截的躯,还有肚等内脏,最后,在臭沟里发现了一个孩的颅,经过辨认,正是黄氏的儿。于是捕快便对全村人挨个行询问,有人那天看见孩的叔母白氏曾经在这臭蹲着,他还打了一声招呼,而黄氏也证实此前曾见到白氏与人私通,白氏应该是恼羞成怒,杀死自己孩愤。于是,捕快便将白氏抓了起来。

开始这白氏不承认杀人,上一代县令动用了刑,最后这白氏招供了,她因为跟孩争吵,推了他一下,倒地时脑袋撞在石上死了,她害怕了,就把尸分尸了,借打猪草,把尸块和衣服都放在背篓里,到扔。由此破案,原审以故意杀人判其斩刑。

秦元开始翻阅卷宗。卷宗材料不多,也就是一些供和证言,另外还有仵作对尸块的勘验填写的尸格,最后,还有收缴的分尸作案用的菜刀一把。他很快就把全材料看完了,只是那把凶菜刀,没有移送过来。

刚刚看看,吴雄就回来了,抱着一叠的判词。放在了情缘的面前,了一下汗:“全都超找来了,都在这里,是上一任承办的所有案件的判词。”

秦元:“辛苦了,你去问问,黄氏杀侄儿案分尸的凶菜刀在哪里?请他移送给我看看。”

吴雄答应去,很快又回来了,:“县丞了,凶都存放在证库房里,不能随案移送,如果要看,只能去证仓库看,或者等大人升堂的时候看,那时候凶会作为证据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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