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三百六十二章 中英上海条约(2/3)

同时还有比较重要的鸦`片贸易方面,两国尤其是英国方面承认并尊重中国方面的禁烟政策,并不得行任何涉。

而且建立教堂要得到中华帝国方面的准许,同时没有得到当地政府以及民政宗教科的准许,不得在教堂以外的公开场合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违者将会被非法集合罪逮捕并审判。华民如果要加洋教,必须前往宗教科行报备,同时传教士不得以胁迫、引诱等不德的手段拉拢华民洋教,而鉴于年龄小的华民无法自主判断,规定年龄十四岁以下的华民除非得到父母正式书面准许,否则不能自行加洋教。

随后是中国正式开放琼州、汕、广州、厦门、福州、宁波、杭州、上海、南通、台湾、海州、青岛、天津、营一共十四个沿海港作为通商港,除非违反了中华帝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然中华帝国方面不得限制两国公民在上述通商港的合法经商以及居住。至于中华帝国的商人到英法两国的话,人家表示随便你到走,只要不违反当地法律即可。

不过这个附属协议严格上来说并没有什么权利。因为各国的关税都是独立自主的,到时候想要怎么征收还是怎么征收,不过这事以后再慢慢扯了。

所以在中英签订的香港备忘录中,协议规定中国官方派遣两名代表,英国官方派遣三名代表,香港当地居民中选一位华人代表,一位英国代表,一共七位代表组成香港市政委员会,该市政委员会

好通商协议,各国承认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同时中国不得对上述两国的商人给予歧视的关税政策,作为对应,英法两国国同样不会对中国的商品征收不公平的额关税。

然后还有几个比较重要的议题,比如说英法将会正式承认中华帝国为中国之唯一合法政府。并获准在南京建设各自的公使馆,两国将会往中华帝国派遣驻华公使,同时中华帝国也应在英法两国派遣外人员并在敦、黎建立公使馆。

表示愿意把香港问题单独拿来谈,表示可以效仿之前上海商贸区的模式,在香港成立一个中英共的联合市政府,对香港行市政理。

本章尚未读完,请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除了上述问题外,还有一个香港问题,由于英国持不愿意撤香港,而且态度非常。同时外务也是询问了军方通过能够通过军事手段收复香港,在得到了军方说会尽一切努力,但是不敢保证的答复后,宋向堂就知军方要想短时间内攻克已经被建设成要一样的香港估计是不太可能的了。

所以在这情况下,为了顾全大局宋向堂也没有持要收回香港这个条件。不过英国也是在香港问题上了一定的退让。

英法两国有权在各自的领事馆悬挂各自的国旗,中华帝国在英法两国的领事馆同样有权悬挂国旗。派遣数量不超过二十人的武装人员携带轻武保卫领事官,但是该武装人员不得携带武使馆。

然后还有英法两国持的宗教事务。中华帝国允许英法两国所属的传教人员在规定之通商港建立教堂,行传教活动。但是在通商港之外不允许洋人,自然也就不允许传教之传教了。

同时中国废除任何形式的领事裁判权,各国民众在华经商、生活必须准守中华帝国之法律,违法后由中华帝国之执法机构行逮捕,审判,监押等。

为了这个协议,中华帝国的民政甚至专门成立一个宗教科。专门理和西方宗教有关的事务。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