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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矛盾
现了:为何宋万福会
通法律并使用专业词汇呢?
从宋万福条理清晰的辩解中可以看
,他
通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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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儿
是间歇
神病患者,大
分时间里
神正常。且他在作案后立即逃离现场,躲避了校方保安的追捕。在他被捕后,并没有在他
上找到赃
,说明他有意识的
理了赃
。
这次事情之所以闹大,是因为办案检察官也忍无可忍了。
相比较而言,被宋正浩抢劫和殴打的小学生更无辜,
此后如果你再来这里无理取闹,那我就不会客气了,我会以影响公共秩序的罪名正式拘捕你。
他一系列的行为都说明,他在作案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识能力。
同样,因为你们的不
合,我会拒绝受理你的申诉,维持原决定。
闻言,金允浩若有所思的审视
前这个老男人。
我会
据情况。酌情
理。
宋万福可以咬着牙缴纳民事赔偿,却不愿看到儿
承担刑事责任。
金允浩是当届司法考试第一,并以第一名的成绩从司法研究院毕业。
“有意思。”
第十八条补充规定:间歇
的
神病患者在
神正常时犯罪,以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而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
罚。
情况就是这样。希望你们认真考虑。
但如果你们拒不
合,那么对不起,我不会驳回办案检察官的起诉决定。
只有那些
通法律的人或者是司法工作者,才会用前者那样的专业词汇。
如果此案中还有其它内情。就请你讲明。包括犯罪动机。
免于起诉决定。”
宋正浩屡次犯罪,办案检察官承担
大压力,这才
起诉决定。
因为一旦有了这个先例,那以后宋正浩再犯罪,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但你儿
的情况却不符合的补充规定。
可意外的是,金允浩却话锋一转:“我跟你说这么多,是想让你打消侥幸心理,正确面对宋正浩现在面临的情况,我并没有其它的意思。
跟他辩论法律解释,纯属找
。
金允浩的辩论,驳得宋万福哑
无言。
这些年,宋正浩因为某些原因屡次犯罪,却屡次无法改正。他的行为对社会安定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让你承担了大量民事赔偿。
我先回避,你们商量下,有决定了再通知我。”
作为父亲,宋万福的心情和行为可以理解。
但金允浩作为负责检察官。却不能仅照顾宋万福父
俩。
作为司法工作者,我同情你们的情况,但我更有义务维护受害人的权益。
因为一般人在辩解时,不会刻意提及‘规定’,而会用‘法律规定’这样的普通词汇替代。
在司法理论知识方面,他堪称学霸级人
。
宋万福还想继续为儿
开脱,可是张着
裂的嘴
,半天说不
什么。
在这次较量中,金允浩完胜。
没办法,宋万福才来这里大闹。希望博取负责检察官的同情。
金允浩在心中记下此事后,针对辩驳
:“你说的规定没错。
因此,他的情况符合补充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
但卷宗记载,宋万福从事的职业却跟司法工作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