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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去明教山寨(2/2)

吃饱喝足,虎王吩咐下人前扶他房,杨清风,来到房间,倒便睡。

此时宋虎平前来叫人过去吃饭,寨内伙好了洒菜,众人大吃一顿,以庆祝今日大胜,今日确实收获不,不仅虎王等领得救,而抢到一千余匹好

他应该无事,当下将明教中一一介绍给杨清风,旁边那名大汉,杨清风曾经见过,正是他的侄宋虎平,年纪二十**,现在是锐金旗下一香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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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一一向杨清风敬酒,杨清风此时心中畅快,皆是来者不拒,他昨日一夜未睡,今日更是粒米未,早就已经饿了,喝了不知十碗还是二十碗酒,已经醉迷离,虎王等人虽知他有伤在,但见他如此豪气,也未阻止。

心想:“这么细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量,这个白脸怎么会这么厉害,真是人不可貌相”。

这个山寨山之中,可以是易守难攻,当年金国尚在之时,多次攻打此寨,皆是无功而返,当然,易守难攻是好事,但也正因为如此,粮草运来就不容易了,是以难以驻守太多兵力,大队人难以开

这类鲜,一般男人看了都会觉得恶心,会觉得太娘,是恶心的白脸,但女人的审观与男人是不同的,此时宋兰兰与张冰冰已经将他英俊的大英雄大帅哥了。

细胞细,不仅增加了他的寿命,还同时增加了他外表的鲜,而细胞度,不仅增加力量防御,同时还会增加外形上的成熟,使他变成了一个外形既刚又鲜的鲜

乃是明教所领义军驻地,有三千余兵驻于此,另外还有五千余人以分驻左右离此约二十余里的两个山寨,三个大寨成倚角之势,可以守望相助,若是被敌军包围,也不至于被蒙古合围而一网打尽。

众人一边一边往南疾奔,到了黄昏时份,已经到了山寨,杨清风只听脑中响起可选择任务完成的声音,一百正义数到手,这个可选任务还真不容易,自己还受了伤。

她不知杨清风的化过,此时的细胞活于人类,细胞新鲜活波,比之初生婴儿的细胞还要鲜,众所周知,越老的人,肤看起来越老,年轻人的肤与老年人是不同的,这就是因为细胞活不同之故,只要细胞活,老人瞬间便能返老还童。

另一名与宋虎平并肩而行的汉,便是锐金使,名叫肖谋正,是一个三十七八岁的汉,与比虎王了几岁,与他关系甚好。

宋兰兰张冰冰二女泪,吩咐下人打来,古人不知细菌染这回事,但是他们有经验,知不能直接用洗,此时洗,只是先用将非伤的血痕抹净。

宋兰兰红着脸给杨清风清完了上的血迹,然后给他伤涂上创伤药,又拿了新衣给他换上。

得寨内,天已晚,虎王连忙扶他房,要替他更换衣,包扎伤

宋兰兰与张冰冰自告奋勇,主动担当起了给他包扎伤的重任,杨清风随她们房内,坐在椅之上,将角撕开,,虎王宋兰兰等人一看,不禁倒凉气,只见杨清风上到是箭伤及枪伤,每只上的伤最少有十几,皆是三分,两只被鲜血所染红,恐怖之极。

宋兰兰心翼翼地给他着大,如同,杨清风觉非常享受,不禁开始想非非了,不多时,两条血红的大已经洗成了大白,宋兰兰觉脸微微发,原来,她发现杨清风的白白嬾嬾,居然比自己的还要白还要嬾,。

虎王心想:“此人真是条汉,必非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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