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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 法必责众(为新书求支持)(3/3)

民来说,相比于一张单薄的纸张,他们更愿意相信本村士绅们的言语,当那些士绅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煽动民众的时候,那些农民自然也就甘愿为其所驱使,最终激起了民变。

“陛下,以臣看来,既然是百姓的抵,那么,就有必要告知其所以然,以正视听……”

不待作为总理大臣的张之把话说完,他的话声就被司法大臣打断了。

“不是抵!”

突的直截了当的反驳

“而是一次暴,是公然抗拒法律,如果只是将其抵,那么其抗法行为又当如何?难说视而不见,被活埋的调查员,就此枉死吗?陛下,以臣之见,此事必须彻查到底,但凡涉及者,绝不谷息!一率逮捕,由法院审理!”

他话语只使得的会议室内的气氛为之一冷,相比于那些从东北过来的官员,如张之等人一般的旧官员的脸无不是为之一变,直到这时,他们才想起有关东北的一个说话“酷法严刑绝不容情”。

“陛下,臣以为,这自古皆有言,法不责众嘛,这参与者又何止数千,再则……”

想起与东北有关的“酷法严刑”的一些事件,张之连忙站起,冲着陛下垂鞠躬说

“再则,今日国家方定,不是大定戈之时,再则,此事于各地涉及百姓何止十数万,若严以追究,恐怕于陛下声威有损,亦会导致百姓于国家离心离德。……”

“陛下!臣以为张相之言尽是谬误之!”

同样起的司法大臣趁着张之息之机立即言反驳

“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非常欠缺,这一于东北施政十年已经得到验证。这情形也在老百姓中产生了很大影响:老百姓看到皇帝及官员的特权,他们就以为顺从皇帝或者官员的意志就不需要遵守法律了,于是在很多情况下,老百姓对“法律”也不太当一回事。当然,造反和杀人是两个例外。所以,百姓皆不信法,现代社会以后,许多国人的脑中仍然残留了大量的与法治神相对立的思想;例如张相先前所言:法不责众;法外开恩;下不为例诸如此类,然今日之民变,恰正是因为士绅地方以为法不责众,以法不责众为屏,行以妄法之事!若不认真加以对待,法律何以维持?”

气,继续说

“正如此事事件爆后,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地方当局的无能为力,他们不是无能为力,而是因为不是违法者、执法者、旁观者以及评论者,在遇到参与违法人数较多的情形,都很容易自然而然的冒这么一思想意识,那就是“法不责众”。于是大家想到的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一切从宽理了。几乎没有人认为那是在亵渎法律的尊严,也没有人认为那是在背叛法治的神,更没有人认为那是在重蹈满清****的覆辙!因此如此事不能严格以法律实施,那么,必然将导致一个局面——自此之后,法律将完全沦为纸上之言,而不为民众所重,今日之中国,重者,必定先树立法律之尊严,令百姓相信法律,而非似过去一般,不知法律为何,更借以为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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