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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上,林夕一言不发的靠在后车座上,心里反复的思考着之前的那个想法。
程龙表面上说不用这样,但是借据在手,心里却安心了不少。
林夕走到路边,伸手想拦一辆的士,突然想起自己此刻
无分文,只好又讪讪地将手放下。
这是一个让林夕非常
疼的问题,因为在这

的记忆中,林树对别人代笔这
事情一向反
,曾经有
版商提
让别人写一
小说,只需要林树最后署名就能拿钱,而且是占大
,但是林树想都不想就断然拒绝。
林夕并不觉得自己将这些小说写
来,随随便便寄给一家报社就能发表并且获得成功。
“借钱?”
幸运的是,林夕还有一个写武侠小说的老爸。
帮林夕付了帐,程龙把林夕送到餐厅门
。
且不说现在这

只有十六岁,在这个同龄人都还在念书的年纪就写
几
长篇大作这本
就让人怀疑,单说古龙作品的
刻
,也不是十六七岁年纪的人能够写得
来的。
林夕也不
糊,当场就写了张借据给程龙。
程龙顿时面
豫
,倒不是他小气,而是和林夕刚认识不到半天,甚至连林夕到底是不是林树的儿
都不确定,这样冒然的借钱给对方,无论是谁都会有所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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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单亲家
的关系,林夕这

的前主人确实早熟,但也远远达不到能够写
古龙的地步。
本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想法,程龙最终还是答应借钱给了林夕。
程龙见状,主动走过来帮林夕拦下一辆的士,让林夕上车的同时还主动帮他付了车资。
这和才华无关,主要是由人生阅历所决定的。
问题的关键,还是要怎么去说服林树。
你肯定能
到的。”林夕兴奋地搓了搓手,“我向向你借
钱,不多,只要能帮我还了今天的饭钱就行,然后最多一个月,我肯定把钱还你。”
看着车窗玻璃外冲着微笑摆手的程龙,林夕
激地冲他笑了笑,心中暗暗记下了这个人情。
但是,林夕之前的
表现,又让程龙觉得他不太可能是一个骗
,何况他借的也不多,相比起程龙每月的收
,只能说是一笔小钱。
这些小说如果以林树的名义发表就不会存在任何的问题,而且还更容易被读者接受,至于小说风格的问题,可以说成是林树在武侠小说创作上的一
创新。
发现古龙并不存在于这个时空之后,林夕便打定主意要将其作品作为自己在这个时代立足的第一笔资本,而依着记忆中的片段将这些小说复制
来并不困难,难的却是如何发表。
林夕不想被人当作妖怪,所以古龙的作品自然也不能以他的名义来发表。
从这件事可以看
,林树是一个非常
惜自己羽
的人,直接去找林树说肯定是不行的,林夕觉得自己要
成这件事,必须要想一个更加巧妙的办法才行。
固然这理由也有些牵
,难免会引人怀疑,但只要林夕和林树都不说,外人再怎么猜测也不可能找到任何实质
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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