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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hua易数(卷三)(6/6)

矣。其白而可用。盖其辞曰:“鼎玉铉,大吉。”互见乾、兑,虽圆面毁也。开视之,乃玉绦环,果破矣。

戏验

凡猜手中,乾金为圆白之。其白,其刚,为宝货之,有气为无价。坎为黑柔,近。又艮为土中之的,瓦石之类,有气为成,其黄。逢兑克,无气,折伤之。又巽、震为竹木,有气为有用之,为可;无气为竹木之属。遇兑之属可,当时之果青。有气柔,无气刚。震、巽遇坎为污,或有气;如无气,为烂朽之木。离亦,柔,有有木,而火焚之,必炭之类。有气,为价值可货之。坤为土中之黄而温。兑为毁折之,带。凡占,以震巽、夏离、秋乾兑、冬坎皆当以为可用之,成。否则为无用之。值六虚冲破,则必无而空手矣。

断占总诀篇之四

占卜十应诀

凡占卜,以卦为主,用为事应,固然矣。但卦既为主,用互卦相应,参看祸福。然今日得此一卦,用互变中决之如此;明日复得此卦,用一般,岂可又复以此决之?然则若何而可?必得十应之说而后可也。盖十应之说,有正应、互应、变应、日应、刻应、外应、天时应、地理应、人事应、所谓十应也。夫正应者,正卦之应也。互应者,互卦之应也。变应者,变卦之应也。此二卦之诀也。占者俱用之以断吉凶矣。至于诸应之理,人有不知者,故必得诸用之诀,卦无不验。不得其诀而占卜吉凶,或验或不验矣。得此诀者,宜秘之。

[正应]正应者,即用二卦决吉凶

[互应]互应者,即互卦中决吉凶

[变应]变应者,即变卦中决吉凶

[方应]方应者,以为主,看来占之人在何方位上,即看其所坐立之方位。宜生卦,又宜与比和,则吉;如克卦则凶,如卦生之,亦不吉矣。

[日应]日应者,以卦为主,看所占属何卦,及卦与本日衰旺如何。盖卦宜生,宜比和;不宜克,亦不宜卦生之也。本日所属卦气如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亥、辰戌丑未土也。

[刻应]刻应者,即三要炎诀也。占卜之顷,随所闻所见吉凶之兆以为吉凶之应。

[外应]外应者,外卦之应也。占卜之际,偶见外之来者,即看其属何卦。如火得离、得坎之类。如见老人、、金玉圆,得乾。见老妇、、土瓦,得坤之类。

又如见此者,为外应之卦。并看其卦与卦生克比和之理,以决吉凶。

[天时应]天时之应,占卜之际,晴明为离,雨雪为坎,风为巽,雷为震。如离为,宜晴。坎为,宜雨。巽为,宜风。震为,宜雷。火见雷为比和,参之生克,以定吉凶。

[地理应]地理之应,占卜之时,在竹林间,为震、巽之地;在江河溪涧池沼之上为坎;在五金之为乾、兑之乡;在窑灶炉火之所为离;在土瓦之所为坤、艮,并为卦,论生克比和之理以诀之。

[人事应]人事之应,即三要中人事之克应也。盖占卜之际,偶遇人事之吉为吉,偶遇人事之凶为凶。如闻笑语,主有吉庆之事;遇哭泣,主有悲愁之事,又以人事之属于卦者论之:老人为乾,老妇为坤,少男为艮,少女为兑。并看此人事之卦与卦生克比和,以决吉凶。

此十应之理,凡占卜之际,耳闻目见以决吉凶,并以卦为主,而详见生克比和之理。如占病症,互变中俱有克之卦,而本卦中又无生之卦者,断不吉也。又看衰旺,若旺则庶几有望,衰则无复生理。如是,又看诸应有生者,险中有救;有克则不可望安矣。其余占卜,并以类推之。

论事十大应[论日辰秘文]

一行:问官事,属木,旺木有文书;属火,有官司;财金,财有至。有客至问病,人火,金米浆。

二立:官司不发,木土无金,大小,病不凶。财土,有贵人至,文书发动。

三坐:问官司,有讼不成。主财属火,主和劝。金败财,木得财。病却月,又有犯林木神,有祸不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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