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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其
白而可用。盖其辞曰:“鼎玉铉,大吉。”互见乾、兑,虽圆面毁也。开视之,乃玉绦环,果破矣。
万
戏验
凡猜手中
,乾金为圆白之
。其
白,其
刚,为宝货之
,有气为无价
。坎为黑
,
柔,近
之
。又艮为土中之的,瓦石之类,有气为成
之
,其
黄。逢兑克,无气,折伤之
。又巽、震为竹木,有气为有用之
,为可
之
;无气为竹木之属。遇兑之属可
,当时之果
,
青。有气柔,无气刚。震、巽遇坎为污
,或有气;如无气,为烂朽之木。离
亦,
柔,有
有木,而火焚之,必炭之类。有气,为价值可货之
。坤为土中之
,
黄而
温。兑为毁折之
,带
。凡占
,以
震巽、夏离、秋乾兑、冬坎皆当以为可用之
,成
之
。否则为无用之
。值六虚冲破,则必无
而空手矣。
断占总诀篇之四
占卜十应诀
凡占卜,以
卦为主,用为事应,固然矣。但
卦既为主,用互卦相应,参看祸福。然今日得此一卦,
用互变中决之如此;明日复得此卦,
用一般,岂可又复以此决之?然则若何而可?必得十应之说而后可也。盖十应之说,有正应、互应、变应、日应、刻应、外应、天时应、地理应、人事应、所谓十应也。夫正应者,正卦之应也。互应者,互卦之应也。变应者,变卦之应也。此二卦之诀也。占者俱用之以断吉凶矣。至于诸应之理,人有不知者,故必得诸用之诀,卦无不验。不得其诀而占卜吉凶,或验或不验矣。得此诀者,宜秘之。
[正应]正应者,即
用二卦决吉凶
[互应]互应者,即互卦中决吉凶
[变应]变应者,即变卦中决吉凶
[方应]方应者,以
为主,看来占之人在何方位上,即看其所坐立之方位。宜生
卦,又宜与
比和,则吉;如克
卦则凶,如
卦生之,亦不吉矣。
[日应]日应者,以
卦为主,看所占属何卦,及
卦与本日衰旺如何。盖卦宜生
,宜比和;不宜克
,亦不宜
卦生之也。本日所属卦气如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亥
、辰戌丑未土也。
[刻应]刻应者,即三要炎诀也。占卜之顷,随所闻所见吉凶之兆以为吉凶之应。
[外应]外应者,外卦之应也。占卜之际,偶见外
之来者,即看其
属何卦。如火得离、
得坎之类。如见老人、
、金玉圆
,得乾。见老妇、
、土瓦
,得坤之类。
又如见此者,为外应之卦。并看其卦与
卦生克比和之理,以决吉凶。
[天时应]天时之应,占卜之际,晴明为离,雨雪为坎,风为巽,雷为震。如离为
,宜晴。坎为
,宜雨。巽为
,宜风。震为
,宜雷。火见雷为比和,参之生克,以定吉凶。
[地理应]地理之应,占卜之时,在竹林间,为震、巽之地;在江河溪涧池沼之上为坎;在五金之
为乾、兑之乡;在窑灶炉火之所为离;在土瓦之所为坤、艮,并为
卦,论生克比和之理以诀之。
[人事应]人事之应,即三要中人事之克应也。盖占卜之际,偶遇人事之吉为吉,偶遇人事之凶为凶。如闻笑语,主有吉庆之事;遇哭泣,主有悲愁之事,又以人事之属于卦者论之:老人为乾,老妇为坤,少男为艮,少女为兑。并看此人事之卦与
卦生克比和,以决吉凶。
此十应之理,凡占卜之际,耳闻目见以决吉凶,并以
卦为主,而详见生克比和之理。如占病症,互变中俱有克
之卦,而本卦中又无生
之卦者,断不吉也。又看
衰旺,若
旺则庶几有望,
衰则无复生理。如是,又看诸应有生
者,险中有救;有克
则不可望安矣。其余占卜,并以类推之。
论事十大应[论日辰秘文]
一行:问官事,属木,旺木有文书;属火,有官司;财金,财有至。有客至问病,人火
,金
米浆。
二立:官司不发,木土无金,大小
,病不凶。财
土,有贵人至,文书发动。
三坐:问官司,有讼不成。主财属火,主和劝。金败财,木得财。病却月,又有犯林木神,有祸不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