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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五章 矛盾尖锐(2/2)

地畔相争是回、汉冲突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陕甘地区著名的影戏《打羌白》第二回回盛上台有四句白:“家住沙窝在家,地畔相争动杀伐。”

相对于一般的汉人,回民较为富裕,有一定经济能力去购买新的土地,而地少人多的现实情况也使得这扩展的**更为迫切。

正因为如此,许多不为汉民所重视的边角之地,大都变成了收获颇丰的产之区。例如大荔沙苑回民善于农事,会经营沙地,护沙的工作得很好,白营的粮产量很,是从前人称为“金粮”的产地。

同治以前,泾的经纪牙客对于贩羊为业的回回很不公平。汉人来卖猪,经纪牙客很顺利地给的是好价钱。回回卖羊,他们百般习难,估的价钱很低。因此泾行着两句话,就是“黑猪卖的是白银,白羊卖的是烂银”。

对于那些离本村较远的田地,只要汉民肯卖,也不惜受跋涉之苦,重金买人。比如南王阁的回民在距离本村20里路的姚期寨买地,地里没有粪,要从南王阁运去,每日只能运一同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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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可听得好一阵目瞪呆,他虽然知晓回汉矛盾重,但没想到矛盾的源却是从此而起,大开界之余心中难免惴惴。没想到陕甘回竿矛盾激烈到这等地步,看来想要以温和手段解决本没可能。

同时左宗棠又告之回汉矛盾另一冲突地畔相争!

治以前,在回、汉矛盾比较尖锐的关中地区,汉人不尊重回民的宗教禁忌,往往导致严重的血事件。咸丰年间渭南县长尹长龄,捉到一个刀客,上给了个猪脬。刀客说,我不怕杀,只怕此法。尹说,此法不是我发明的,这是光年间渭南县某整治回回的办法。

以回民堡南王阁为例,该村回民人众多。有一千数百,北羌白镇、东八女村以及西的毕家村均为汉民所居,唯有南为回民势力范围,但又邻近沙苑,土地较少。回民富裕而地少,所以尽力向汉人买地,南王阁西面金沟一带的土地逐渐购为已有。

除了这因宗教禁忌引发的冲突外,也有因宗教原因产生的利益冲突。咸丰七年,渭河以南演戏摊款,回众以宗教关系,拒不接受,遂起械斗。后虽经官府禁止,但地方绅士起而反对,以为演戏自古皆然,岂能以“回匪”关系,便行禁止?

...

汉人则利用回民买地心切切的心理,意图价把地售,但另一方面又担心一售地与回民,便永不能赎回来了,所以不愿把地售给回民。矛盾彷徨之中,冲突由此而生。

八月十四日是三会寺回民的会,汉人就去赶集。有一天集上双方打了架,死回民六人,汉民一人。结果告到官府,回民被轰下去,从此回民便衔恨在心,以致积怨成仇,得不可收拾。

此类冲突显然是发生在回、汉杂居的村落之中,乡村中公权与教权发生矛盾是导致回汉冲突发生的本原因。

地方官员在理此类事件时,往往偏袒汉民,致使回汉矛盾激化。

所谓“地畔相争动杀伐”一句,指的就是同治回变起于地畔相争。同治以前,回、汉田畔相争主要发生在回、汉人分布密集,人均土地较少的地区。关中回民人多地少,对农耕之事相当重视,不但吃苦耐劳,而且懂得耕细作,甚至不惜以小麦换汉人粪灰田。

而且,回回卖了羊,往往不能及时收到钱,有时长达一两个月。西安鱼化寨这一带过去汉、回杂居,常因此故打架,后来便闹成大祸。从前七月十一日是双庙汉人过会的日,回民小贩常上这里来赶会。汉人吃柿论把儿()算钱,但汉人或把把儿吃下去,或抛掉,结果打起架来,回民经常吃亏。

而陕甘地区周期的集市或庙会既是乡村商品换的场所,也是人员汇集、大众娱乐的场所,在乡村生活中占居重要地位。赶集时,双方往往因为细故小事发生争斗,甚至引发械斗,杀伤人命。

有细心之文人如此描述陕甘回汉人矛盾:“回、汉杂居时,常有无赖汉人侮辱回民。有一汉人以猪到回民的衣衿,回民当面就把衣衿割去,遂至成讼,汉不仅不能解决纠纷,且吓唬回民说:‘拿猪你衣衿,你便割去衣衿,若拿猪绕你的颈项,你也持刀割去你的吗?’此回民听后,愤怒万分,然以人少势微,不敢和汉官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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