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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待宰羔羊(2/2)

由此可见,一描述的误差,却会引起截然相反的法律结论,因此,没有律师的霍小天无异于一只法上待宰的羔羊一般,随时面临着被宰杀的危险。(未完待续。。)

“看什么?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都给我!”王磊冷冷的扫视四周,开大骂

王磊顿觉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他没想到格温顺的赵梦琪,居然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给自己下不来台,气的脸有些发白。

“哎,梦琪,怎么?你还在想着霍小天啊?实话告诉你,那小这次最少也要判个十年二十年的,搞不好也可能是无期徒刑呢,你对他就死了这条心吧!”王磊好像跟虫一样,跟在赵梦琪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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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辩护律师,也就意味着,霍小天要自己单独面对对方律师的剑,来为自己行辩护了。

而这些对于没有丝毫打官司经验的霍小天来说,无异于是要吃大亏的,在司法界中,一些老猾的律师,通常会心设计一些语言上的圈,一步步的诱导对方犯错,即便是一用词上的失误,都有可能会被对方抓住把柄。

...

而有些律师在询问的时候,却会诱导你说这样的表达“当时我很生气,随手拿起刀了他,后来他就死了。”

这样描述,就已经将自己的主观动机给表达的很清楚了,我没有要杀人的动机和意愿,只是于自卫的需要,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无意中犯了错误,这样描述就是过失伤人致死。

一旦被诱导这样的言语,那么主观杀人动机便显现无疑,不你当时是不是有主观杀人意愿,只要你在法上表达这样的言论,那么就会认定你当时是有主观杀人动机的,而法院则会认定你是故意杀人。

梦琪说

譬如说,两个人打架,在争斗过程中,一个人无意中用刀死了另一个人,那么,正确的司法描述是“我在慌中随便摸起一个东西,就对他挥了几下,也不知挥了多少下,也不知有没有挥中他,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我手里拿着的是刀,而他已经倒下了,我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受伤这么严重”。

“我艹,这个贱人!”望着赵梦琪匆匆离去的背影,王磊忍不住的低声骂

由于张炳正律师的退,再加上这件案的复杂程度,尽何晓倩和霍泽宇找了不少律师,但是,都没人敢接这个案,待到开的时候,霍小天居然连个辩护律师都没有。

“梦琪,我真就不明白了,我到底哪比不上那个穷**丝?你才跟那穷货认识多久啊?你就跟他这么亲?咱们可是从小青梅竹一起长大的?我对你怎么样?难你心里不清楚么?为什么对我这么苛刻啊?”王磊追上赵梦琪,抓着赵梦琪的皓腕,苦闷的质问

一周之后,泰山市人民法院。

“王磊,你有完没完?人要脸树要,还从没见过你这么没脸没的人呢。”赵梦琪生气的

听到赵梦琪的斥,周围引来一群人的侧目。

赵梦琪连理都没理他,像狗屎一样躲着他。

有些认识王磊的人,知王磊的厉害,纷纷作鸟兽散,快速离开了。

“你对我多好?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半个月前在公安局里,是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骂我‘小贱人’的?你对我可真好!”赵梦琪冷冷的盯着王磊,狠狠的甩开王磊的脏爪,气呼呼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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