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53章 雄辩滔滔(二)(2/2)

“重农重商素来是君小人之分际,小王爷为天家楚翘,却自甘堕落,有违圣人之,于教化万民有大不利,岂能轻纵!”

,不到一个时辰,已是近百本弹章涌内廷,甚至还有几位阿哥的分上书,事情至此,显然不好压了,老爷这才会将相关人等召集到了养心殿,打的便是快刀斩麻的主意,原想着给弘晴三人一个不轻不重的惩,便算是将事情了结了去,可却没想到弘晴在这等不利局面下,还居然有胆要跟万方打御前官司,倒叫老爷真来了兴致,也没多思量,直接便准了弘晴之所请。

明知弘晴这是在打律法的边球,可万方却是奈何不得,至于商业贵贱问题么,虽说自古以来朝野已有公论,可弘晴一翻贡与仲两位先贤为例,万方还真就不敢说自己比仲更贤明,瞅着跟弘晴纠缠于律法难以占到便宜,万方调转了枪,改变了攻击的方向。

万方不拿杀手锏还好,这一拿将来,登时便遭来了弘晴一通猛烈无比的炮火,直接将万方骂成了井底之蛙。

“万御史此言又差矣,俗话说得好:病从,为何,概因不洁也,而今有香皂可洁净,推而广之,满天下将消多少病患,此利民之善举也;且香皂工坊依律经营,依律纳税,旁的不说,仅此一月间,便已缴了税款白银五千三百余两,若是照此经营下去,一年到,国库可多得近十万两之税赋,于国亦是大利也,此等既利民又利国之事,又何来有辱斯文之说?本贝不明,还请万御史说理来。”

弘晴所言可谓是尖刻已极,骂人虽不带脏字,可却句句诛心,直刺激得万方哆嗦不已,手指着弘晴要反驳,却又被气得一时间不知说啥才是了……

“这个倒是不曾,然,祖训有云:旗人不得别业,天家弟亦在旗,自不得有违,且商者,贱业也,君不为,小王爷为天家弟,自该为天下表率,又岂能以犯之,此大过也!”

“敢问万御史,我《大清律》中可有载明未成年之天家弟不得拥有商号之产业者?”

万方转向虽快,可惜弘晴乃是有备而来,又怎会被其攻击得逞,但见弘晴眉一挑,再次畅畅而谈,轻而易举地又将万方的指责驳得个无完肤。

万方显然也没想到原本的君前议事的格局居然会被弘晴三就成了场御前官司,措手不及之下,心里难免有些慌,不过么,自忖胜券在握的情形下,万方又怎肯示弱,同样是一拱手,了声请。

万方一向自负才了得,可几番手下来,不单没能从弘晴讨到便宜,反倒被压得气都快不过来了,面红耳赤不已,但却绝不肯就此认输,这便一咬牙,抛了最后的杀手锏。

万方乃是汉军旗人,对旗律自是熟稔得很,言语间死扣着旗律不放,不给弘晴留下丝毫辗转腾挪的空间。

弘晴人虽小,气势却并不小,不等万方发挥,已是率先开了炮。

“孩儿多谢皇玛法隆恩。”老爷一开,弘晴的神顿时便是一振,赶着谢了一声之后,站直了,朝着在一旁看傻了的万方拱了拱手:“万御史请了。”

“小王爷请了。”

“你,你……”

“井蛙不可语海,夏虫不可语冰,燕雀又岂知鸿鹄之志哉,似尔酸儒,唯知人云亦云,又岂可言政兮!”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香皂者,奇巧技耳,术也,非者,又岂是天家弟应为之举,此有辱斯文之事,方某岂能苟同!”

万方倒是堵得严实,奈何弘晴却不是吃素的,抓住万方话里的细微破绽,毫不客气地往死里穷追猛打,言语间丝丝扣,抢着义之度,压儿就不给万方留下否认与反驳的空隙。

“万御史,尔休要偷换概念,我《大清律》自不曾规定过天家弟不得坐拥商号,旗律也只言不得别业,却并不曾规定不得坐拥商号之份,本贝只拥有份,却并不经营,怕是算不得业罢?且本贝所拥之的是真金白银,又以工艺,与占民产可有牵连么?至于说‘商者,贱业也’,请恕本贝不敢苟同,先贤贡有云曰:商虽小,亦有可观,再,仲,大贤也,何尝忌商乎?莫非万御史自认贤于耶?”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