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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他们是地
的
鬼,他们毫无人类的气息。他们为了挣钱疯狂的伤害着我们民族的未来。
我支持赵泽的看法,呼吁国家立法严惩人贩
,对贩卖儿童的人贩
,一经查实立刻枪毙。人贩
其实就是杀人犯,很多婴儿都是死在被拐卖的过程中,很多孩
被人贩
残忍的变成残废一生凄楚,大多数在人贩
的
纵折磨下夭折,没有什么犯罪是超过这
罪恶的,所以对人贩
一经查实应该立即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惨象已经让我们不能呼
,希望政府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
烈要求对人贩
实行死刑立即执行。”
“不仅仅是死刑,应该对他们采取极刑,因为一个人贩
可能掌握更多的贩卖小孩信息,他一死不是信息就中断了吗,应该更多的折磨让这些坏
把更多的孩
找回来,让他们生不如死。老死在
的监墙里。”
“不
是拐的卖的还是买的,包括家人包庇罪行隐瞒不报的~!只要确认拐卖事实,逮着就毙~~!!!判什么判?我就不信谁还敢~~!我估计没人愿意为了买个替自己要饭的小乞丐买个媳妇儿买个儿
之类的就把自己都命搭
七。”
……
总之,支持的一方,却是认为,就是因为判罚太轻,从而才使得人贩
敢如此的嚣张,所以,对他们判刑,用死刑来震慑他们。
可是,一大帮专家却是提
了反对的意见---
“作为一个母亲,我也完全无法想象失去自己的孩
是怎样的痛苦,看到那些照片我也会伤心落泪。但无
宣
的愤怒不能找错了
,法律的制定永远建立在理
的基础上。
我为什么不支持人贩
一律死刑?
首先,因为我国现有法律中对【故意杀人罪】及【拐卖妇女儿童罪】均有明晰的法律界定和量刑标准。(编者注:可参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四十条)
罪轻罪重,刑罚必须有所区别,否则无论犯什么罪,只要你觉得伤害了我们大家的
情,不能接受,就全判死刑,社会还怎么安定?
其次,如果轻罪重罪刑罚一样重,那犯下轻罪的人会为了掩盖自己的轻罪而不惜犯下更可怕的罪行。有了轻重,才能让罪犯会有一个趋利避害的考量,至少不至于为了掩盖轻罪而犯下重罪。
举个例
:
一个人拐了一个小孩正在运去卖的路上,警察大规模追捕,逃跑很不方便的情况下,他该如何
理这个孩
。
目前的刑罚来看,在人贩不是法盲的基础上,科学的方法是扔下孩
独自逃走。警察救到孩
之后一般不会再拼命追,而独自逃走的行动力也更
,容易逃脱。
如果拐卖儿童一律死刑的基础上,科学的方法一定是杀掉孩
独自逃跑,因为如果扔下孩
难保不被孩
识别相貌,而一旦被抓就是个死罪,杀人与否没有区别,那何不赌上一把,杀人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