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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李复的建议(2/2)

杜青青想了两秒,回办公室开始翻找刑法,许久后:“国务院第493号令,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构成犯罪。好像,我们只调查,不犯罪。”

李复:“我现场调查。”

杀的,没有疑问。”

倪秋:“我开门。”

“我不去。”倪秋:“你们没案底,我可不去冒险。别怂恿我,否则是教唆罪。”

“我……有私人原因。”李复不擅长撒谎。

“我楼上,不过楼上租客还有几天到期。最多一个礼拜。”

“哦,那就算了。”

房东看看于明,很清楚。房东问:“很急吗?”

“你说潜?”杜青青问。

于明:“恩,你看家。记得别去财务。”

李复:“我认为我们可以去现场看看。”

“……”倪秋叹气:“好,我去。”

杜青青:“……”

杜青青:“还空着一个大房间,你们自己考虑。”

“李复你呢?”

“租金多少?”于明问。

“也不太急。”

杜青青一个人坐在汽车内,她觉有些怪异。就算不是犯罪,最少也是一件违法的坏事。为什么李复和于明那么积极?这可不是员工的正常表现。整件事,主的是他们,没自己这个老板什么事。

“没带在上。”李复抱歉回答。

汽车靠边停下,房东大婶正在院里洗衣服。于明:“我来搞定房东。”

倪秋:“我有女朋友,住宿舍不太方便。”

……

于明:“李复,能不能把护照给我看看,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国护照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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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明走到另外一边,大婶自然是面对于明。李复和倪秋从侧面过,朝楼梯而去。然后李复一脚踢在一个破盆上。于明立刻:“阿姨,钱掉了?”

,四人上车,杜青青态度可以理解,这是个好机会。倪秋是被自己用话语架去的。李复为什么这么心?难只是本对案的兴趣?恐怕不是。不行,这人有琢磨不透。于明:“李复,倪秋,你们怎么不搬家?”

于明同意李复的看法,虽然他也认为嫌疑人是罪犯。但是这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如果星星调查公司能拿下这一局。公司就活了,自己也不用去风日晒汽车尾气发传单。于明问:“这个私自犯罪现场调查,万一被抓了,什么罪名?”自己不能坐牢的,拘留所还可以考虑。

案发现场在城乡结合租房。房东住在一楼,死者住在二楼。房东作为目击证人,证实了当时只有嫌疑人

“恩。”李复

大婶正准备回,听于明这么说,朝边地上看了看,果然有成一团的十元钞票在坑里。她先拣起钞票摊开,然后顺便回看了一,没有人。继续和于明:“算你便宜,一千五。”

于明下车,走向房东。齿一笑:“阿姨你好,请问你有没有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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