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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6/7)

些捕杀藏羚羊的人。”一旁的尼玛这个时候装好了粮草,过来解释

“那什么是藏羚羊?”

这就是大学四年和课本绝缘的结果,导致我的问题总是层不穷,一次比一次有新意。没办法,我确实不知藏羚羊是个什么玩意,牦和藏獒还是罗跟我说过的,而且我都见过。可罗没说过藏羚羊啊,这藏羚羊难是山羊的变

尼玛奇怪地看了我一,脸上明显是一副吃惊的表情,眉成了八字形,嘴也不自觉张大了。

“藏羚羊是国家一级保护动,是我们原特有的珍稀动。因为绒可以用来制作衣,在黑市上价格很,所以……”

“现在没时间解释那么多,发了!”

所长打断了尼玛的解释,翻就上了。我赶也上了,跟着所长冲了去。

“夜黑风”,这句话自哪里无从考证,或者是古龙,或者是梁羽生,或者是金庸,但用来形容现在的环境再合适不过。讨厌的电筒也吝啬它的光亮,快跟这黑漆漆的夜连成一了,搞得我瞪大了睛也看不清周围的景,仿佛全被黑暗吞没了,激动的心慢慢变得平静下来。

我不知我们的目的地是哪里,我只知跟在尼玛的后面,一更一更地向前跑。至于跑到哪里,什么时候会停,我完全无法求证。所长在前面一句话都没代下来,他可能是觉得我无法沟通,或者是觉得我没必要知。虽然我表面不在乎,但是那被晾起来的觉还是光顾了我,我开始觉悲哀了。也许当初真该多学知识,我第一次开始后悔大学学的知识太少了。

昏沉沉地也不知奔了多久,我隐约听到尼玛的声音:

“天亮了!”

我抬起惺忪的睛,从背上直起了,才发现东边现了一丝亮,长长的夜终于结束了。我呼了一气,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然后了黑一鞭,跑到了所长旁边,兴致地问:“所长,我们现在在哪里?”

“刚黎。”所长看了我一,然后又把目光投向了前面。他的睛一如既往的明亮,晚上的奔波丝毫没有影响他的神。

我本来想问“刚黎”是哪里,但还是咬牙忍住了,我不是小学生,没有权力问十万个为什么。

我将,准备回到自己的位置。这个时候所长却下了,在草地上仔细寻找着什么。

“所长在吗?”我向尼玛问

“他在寻找盗猎者留下的痕迹。”

“这能找得到?”我不解,草地上还能留下蛛丝迹?

“能。只要你用心,你也能的。”

“盗猎者就在前面不远了。待会一切听我命令行事,知吗?”

“是!”

我和尼玛

所长果然没料错。大约走了二百米,我们就看见了四只藏羚羊的尸。藏羚羊的已经被剥掉了,只剩下一副血淋淋的躯。从它们睛里我看到了惊恐,那是一于绝对弱势的惊恐,这就是人类带给动的“礼遇”。

“他们有两个人,三匹。应该才走。”

所长很快得了结论。

“所长,你凭什么这么说?”我也顾不上所长会不会鄙视我,问了我想问的问题。所长看了我一,表情没有不屑,反而指着藏羚羊的尸,很认真地给我解释起来:

“这四只藏羚羊的用刀手法是不一样的。你看,这只羊起刀是从,而这只是尾。四只羊有两刀法,所以我判断盗猎者是两个人。”

“哦,那他们为什么不用车呢?”

“这几年对盗猎者的打击,使他们已经不敢明目张胆了,用车毕竟太招摇,也很容易被查到。而且我们这边的草原低起伏,并不是一平川,乘汽车没有骑来得方便。再说了,最原始的盗猎方法也是最简单适用的盗猎方法。”

“你要记住,查案的关键在于多观察,多推敲,从细小去寻找蛛丝迹。”

所长特别调了最后一句话,然后立起,一纵,就上了

“快,我们要尽快抓到他们。要不然又不知有多少藏羚羊死在他们手上了。”

我曾经看过《福尔斯探案全集》,我觉得所长就有福尔斯的味。可这么一个优秀的人怎么会沦落到卡当当一个所长,这我就不明白了。但这个时候由不得我多想。我快速上了,继续跟着所长向前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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