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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3/7)

们对该不该为被告辩护犹豫不决,或脆厌恶给那些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受过良好教育、个清廉的律师觉得自己很难恐吓证人的事来,证人不愿证却偏拽着证人。有时无案可办是因为其他原因。有的律师不学无术,有的律师没有能力、难以胜任辩护工作。在理证人证词的时候,有的律师能锐地发现公诉人的错误,向陪审团提异议。不过当他真正站在法上陈词的时候,又不得不使用还没有证实过的证据。他觉得自己没有公众演讲平,本来在自己的房间里练得好好的,但在法陈词的时候就磕磕,毫无说服力。他痛恨自己在大学时没有参加演讲社团,对那时小规模的讨论社团也不屑一顾。他没有演讲技巧,而在青年时代,他本可以轻松愉快地练就超的演讲技巧的。很多本来能够成功的律师就此沉寂了,他们本可以获得很的社会声望。年轻的律师第一次演讲,经验老到的法官听了几分钟就知个所以然,明白他不行,翻开晚报读最新的消息,这对于年轻的律师怎么说也不算是鼓励。当然,经验丰富的法官一般是不失公正的。如果审判长认识你本人或听说过你的名字,那就太了。律师有没有名气决定了法是洗耳恭听还是心不在焉地听你的陈词或脆就不听。

几年前律师界有人连升三级,因此人们都说,律师界每年三四万英镑年薪的工作都没人愿意,这些空缺留给了那些没有升官的律师。理说这些人不不了那些工作。人们还说律师界现在没有能叱咤天下的天才,现在是一律师开天辟地的最佳时机。乍一听,这对那些无案可办的律师来说是好事,但细一想,这不过是海市蜃楼,空喜一场。有一才华的人当然会成功。但光有能力未见得就一定会成功。况且有一才华的人还得证明自己有一才华才行。没人赋予你才华,也没人给你机会证明你有才华。你也许要等很多年才能崭角,才能成功,案才会接踵而至;你才能乘胜前,才能挣一大笔钱。人总有时来运转的时候。对你来说,运气就是一切,不过运气也许永远也不会来。坎贝尔勋爵的《大法官的生活》就讲了很多这样的故事,像传奇故事会一样。故事里没有主角,小角反倒打赢了官司。小律师第一次时还名不见经传,走时已经能芳千古了。善良的检察官觉得小律师前途无量,委以重任。但是这好事并不多见。因为检察官知让一个不名的小律师办案是要冒失败的风险的,所以他会非常小心地让名律师去办案,检察官还要兼顾自己小集团的利益,而不考虑集团外的人的利益,好事当然要留给自己人了。在办财产纠纷案的时候,他会起用他能找到的最好律师,委托人于个人利益也是这么要求的。当然他所的一切最终都是为了他的个人利益,事情就是这样。要不然,检察官也会很自然地将案给自己的朋友和关系密切的人来办。

这使我们想到另外一个律师无案可办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法律业已成了某个阶层的垄断事业。原来在辩护律师和法官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现在这区别已经本不存在了。法官不适合辩护律师就像诚实稳重的少女不适合直接向单汉示一样。初茅庐的辩护律师总是满怀敬畏和虔诚之心坐在办公室里,内心狂不止,等待着有人委托他办案,就像法律女神在猜测着法律之王到底会向谁扔属意的手绢。至少从理论上讲,律师总是等着委托人上门来找的习俗还是保留下来了。辩护律师的朋友们在他们理案件的时候给了他们太大的压力。同时,法官还规定了特殊的赞助制度。有个律师事务所很挣钱,就让儿和领导的亲属都搞法律。尽在办案的过程中表现一般,但他毕竟走上了一条靠打官司挣钱的路。要想顺利由见习律师升为正式律师就要赘律师家。现在大家都认可这方式,认为赘是通天法宝,是成功的捷径。法官老丈人也许不能让女婿发大财,但他能保证女婿有份年薪五百镑的工作。他让女婿挣钱符合互惠互利的准则。因此能娶到法官的女儿绝对不是坏事。

我们想了好多办法看看是不是能帮上无案可办的律师们。尽有人资助他让他去接近法官千金,但他没娶到最有影响力的法官的女儿。在法律界他没有关系,只是凭借个、才学和能力了这个尊贵古老的行业。白的假发和黑长袍引了他,猫鹰代表的智慧引了他。他希望能在律师界里叱咤风云,和社会往,积累法经验。每当有这个机会,他总能到兴奋激动。他也许有机会见到了当地法律界的英人,希望英人有朝一日能赏识他。他默默无闻地工作,但过了一段时间就到每次场只挣五十英镑太单调、太无聊。见习律师们原来以为多开会、多朋友就会有案可办,可现在开会也不像以前那样能有很多结贤达的机会。原来人们以为如果见习律师假装很忙、案很多,蓝包里装满文件、书和材料,人家就会找他办案,这想法其实可笑的。律师因为工作原因也许会变得越来越愤世嫉俗,布斯福斯在尔案件的开篇大放厥词;琼斯在反复盘问刁蛮的证人的时候,表现得还没有平时一半好;斯塔林给陪审团提供的案件内容一团糟,让所有对他们寄予厚望的人大跌镜。也许他们会想,正是自己的倔劲才使自己成功的。你经过思熟虑最终选择了席西寺法。在法上,你长时间地审视着布斯福斯、琼斯和斯塔林,从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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