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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4/4)

父母玩死都不知是咋死的。

程戬很反也愤怒于郑慧秀这看似贵典雅之人居临下的装腔作势。他们这人就品持有权有势,心底里睥睨普通老百姓,尤其对农村的老土帽,更是不屑一顾。这些人嘴里说着为人民服务的禅,私下里却是一肚的肮脏坏,净人民痛恨的勾当。他们表面貌岸然一副正人君的模样,实则卑鄙无耻,龌龊狭隘,男盗女娼,的事情比谁都拿手老练。他们连底层的小市民都不如,境界差得令人乍,令人大跌镜。他们里只有地位权利比自己更的人,结腰缠万贯的人,把普通老百姓当粪土一样不值一提。

当今的社会,社会地位、官衔的低、职位的大小并不代表一个人的素质的低。位,险毒辣者比比皆是;地位卑微,品德尚情洁者多之又多。时代的原因,一些不光明磊落的暗箱作,使一些投机钻营、溜须拍拍拍、虚作假的人走上位再正常不过;而那些规规矩矩、一本正经、堂堂正正的人被压制在底层难舒大志、终生平淡无奇再见怪不怪。

程戬最讨厌鄙视郑慧秀这样的虚伪作之举,你不想让自己的女儿找个泥的小,明说就是:你是农村来的,爹娘都没什么本事,家里条件差,我女儿跟着你会有吃不完的苦,受不了的罪,你们赶散伙,各走各路。郑慧秀如这样说,程戬反而会看得起她,认为她是一个务实的人。而她如此周东扯西地想让程戬知难而退,反而让程戬很反。现在的人都不傻,你自作聪明说些隐晦的话,还不如脆利落地直奔主题的好!

于是程戬就很傲骨地说了自从屋以后的第一句也是最后一句铿锵有力的话:“你的意思我已明瞭,我以后不会再与雅欣有任何的来往!“说完,他就转开门离开回了自己的教室。

程戬年轻时情不顺,与他的刚脾气不无关系。谈的成就谈,谈不成就散伙是他那时的心态。没有什么可委屈自己的。对女人苦苦哀求,像黏糖一样死缠烂打地不屈不挠,最后让心仪的女人上他,不是他的格。他没有那个耐心和脸。在追求女人这个事上,程戬简直是混。说实话是缺乏诚心和矢志不移,更没不达目的死不罢手的锲而不舍神,委实不值得称,甚至应该给予他无情的抨击和鞭挞。这样对女孩才能公平。他有一似的怪癖,屈尊于女孩人的石榴裙下,甘心情愿受女人的驱使,他心有不甘。哪怕他在一贫如洗,中羞涩,连一日三餐也不保的狼狈日里,照样没有委屈自己内心的傲。他对男女情的果决和办事上的松散、慵懒、拖拖拉拉简直是矛盾得无以复加,判若两人。——他的人生路上如果没了晓的规划与作,就他这恨得女孩要拿起狠狠修理他一顿才解气的脾,那必须是光打光的料儿。以前是晓费心力地心给他找媳妇;后来他陷囹圄住了大狱,老婆也成了别人的老婆,又成了孤家寡人光杆司令一个。他这人生有污被人指指甚至遭受唾弃的人,又一次被晓拯救——脆屈俯就嫁给了他,使他直接避免了一生孤苦伶仃打光的命运。当然,与晓结合后,他却事无细地听晓的,从不违背晓的意愿行事。在晓面前,他没有男人的自尊,往往自己就自嘲得一无是。用不着晓再说打击他的话。这就好比自泼一屎,别人就不好意思再往你上泼脏,纵是泼脏也是在清洗你上的屎。

他无条件地听晓的话,主要一是晓说得对——晓从不说错话,错的话也只能是程戬理解错了。二是晓聪明,她知程戬的七寸在哪,肋在何,知怎样征服他,使唤他,能在既满足程戬一个大老爷们儿虚荣心态的同时,更知怎样把他收拾得服服帖帖,不敢反驳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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