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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朝暮暮》情深缘浅,还是情浅缘深(1/3)

ilovethreethingsinthisworld,

thesun,

themoonandyou.

thesunfortheday,

themoonforthenight,

andyouforever.

——《lifeofjohnkeats》【意】williammichaelrossetti



这首诗出自1887年,而这几年,因为《暮光之城》,又狠狠地火了一把。

翻译界向来不缺乏汉语人才,他们动动手指,译文便比原文意境美了十倍不止。

这便是脍炙人口的——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

日,月与卿。

日为朝,月为暮,

卿为朝朝暮暮。



我看书时,有个不算好不算坏的习惯,那就是喜欢看到书名便首先去联想与书名有关的典故或古诗。

在读完了《赐我一颗石头做的心》后,我消沉了许多天。

我去了很多个地方,去看那里的朝朝暮暮。

每停留一个地方就在当地的一座山里精挑细选一块小石子,直到我快要忘了阿布,这才又回到了住处,打算继续宅到世界末日。

也才有勇气,打开下一本书。这本书看起来很温情,书名叫《朝朝暮暮》。



我并不想继续看虐文。

但是这本书很好地诠释了何谓“黄金三章”,我本以为我可以浅尝辄止,看十几章就去给自己撕开一袋泡面,但我没想到素来自诩吃货的我居然会忘了饥饿,从下午五点一直看到了晚上十点。

最后,是我脆弱的胃做出了抗议,我才忍痛放下手机,烧了一壶开水,将面泡上。

在等泡面的这五分钟内,我没忍住又拿起了手机,继续往下阅读。



我很喜欢庄心妍的一首歌,《以后的以后》。

它里面有一句让我念念不忘的歌词。

“是情深缘浅,留一生遗憾,还是情浅缘深,一辈子怨偶?”

这选项很残忍,真的。

而《朝朝暮暮》的男女主,同样面对着这样残忍的选项。

男主先于女主一步离世。

头七回魂夜,他的魂魄在女主身边流连不去,看着自己的妻子,自己曾发誓要呵护一生,不让她受半点伤害的妻子,哭得肝肠寸断。

阎王殿上,他跪求来生。

阎王念他为国捐躯赤胆忠肝,允他与妻子再续前缘。

但情深缘浅,情浅缘深,只能选一个。



“他眼中的光芒燃了又灭,灭了又重燃,这一念之间虽仅一瞬,却似经历了万年。”

他会如何选择?

然后,断章了。

噢,原谅我真的不是很喜欢断章断得如此销魂的作者,但我又不得不被吊起了心。

我庆幸我没有实时追书,这本书很肥,肥得我安心地入了坑,只需要点击下一章,心便稳稳地落了地。

只是让我失落的是,往下看后发现,作者并没有将他的选择写出来,而是选择在此处埋下了一个伏笔。

轻轻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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