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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节 代理人(2/2)

这在窦志伟看来,是正常的合理开支。

必须抢在警察没从刘玉芬嘴里问真相以前,把她带去。

……

其实他什么都没有。就是据案件程,把结果偷偷告诉杨炳祥,让他以此为依据,声称“有门路摆平”,找涉事者亲属要钱。

小案他可以接手。其中有很多甚至本不能算是“案”,多就是民事纠纷。 [page]

警队那边的关系,也是窦志伟从中安排。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找那边的熟人讨要消息,后来直接拉了两个辅警下

以王永禄的案为例,行政拘留也就几天时间,可是在不懂法的人看来,无异于天塌了下来。他们绞尽脑无论如何也要把犯事的亲人捞来。这在窦志伟看来实在难以理解,也动了他那颗想要发财的心。

刘玉芬是个很吝啬的女人,可是在丈夫的问题上很舍得钱。五千块对她来说是一个大数目,她认为了钱就必须得到最好的结果。所以从钱给杨炳祥的那天起,就站在耳原路派所外面远远地看着,等着。

只要愿意钱,的确可以请杨炳祥帮忙捞人。

问题是这些钱与派所无关,直接装了他的袋。

所长廖秋亲自主持讯问。

很多通违规的案也是杨炳祥帮着“理”。当然费用不了那么多,但绝对不会少于一条中档香烟。

窦志伟很小心,他不会因为区区几千块钱就丢了这份工作。

廖秋有些惊讶:“你能量大的啊!在我们所和警队两边都有人?”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杨炳祥已经无法隐瞒。他耷拉着脑袋,垂丧气地说:“刚开始我没想过要这样。村里和乡上来的人没见识,不懂城里的规定,也不懂法。他们来打工只为了赚钱,帮人开车违规被扣分,还有就是在工地上开渣土车因为各问题被综合执法大队抓住……说穿了,事情都不大,可他们不知该怎么办,我就帮着作,收儿好费。”

有很多不懂法的人。

于是找到了杨炳祥。

杨炳祥知王永禄的行拘时间。他劝了刘玉芬很多次,那个固执的女人油盐不,一定要等在那里,亲看着丈夫被放来。

十多分钟后,窦志伟被带了另一间审讯室。

行的那几个月,他的确是老老实实事。

大案是不可能的。比如杀人、1、重大伤人或者额诈骗之类,杨炳祥本不敢碰,也没这能耐。

不到一个钟,他代了所有的问题。

有代理人面,就避免了自己抛面的风险。

当然,杨炳祥不会白帮忙,得到的好必须分走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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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收好费吗?你这是知法犯法!”陈信宏冷冷地看着他,一语破:“说吧,你在我们所里的内应是谁?还有警队那边,都给我代清楚。”

后来发现了一条赚钱的新路

杨炳祥犹豫了一下:“我认识的人是窦志伟,他是我老乡。”

在人们看来:杨炳祥从不空白话,从来都是收钱办事。

其实他什么也没有,最多是等几天,人自然就放来了。

这是他暗地里考察了很久的目标。

如果不是同乡告诉他:老张媳妇被警察抓去了,杨炳祥也不会急急忙忙带上五千块现金赶过来。

梦都想成为正式警察,可是因为原因,只能成为辅警。

双方合作快两年了。光是派所这边的案,窦志伟大大小小“作”了数十起。

梦也没想到,刘玉芬竟然带着孩在派所大门等了一整夜。

现在看来,一切都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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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两个人因为角打架,短期行政拘留。这时候杨炳祥就会很心的主动找上门,拍着脯告诉心急如焚的双方家属:派所那边我熟,只要愿意钱,用不了几天就能把人放来。

“捞人”的次数多了,杨炳祥从未见过这类型的女人。劝多了,他也觉得烦。反正前后也就三天时间,脆懒得理。

……

这事的确是真的————行政拘留时间不长,三、五天就放人。

窦志伟一直认为警察是个“能生钱”的好职业。

王永禄打人的事儿,是杨炳祥贪心了。

还有很多骨里认为警察局和派所是“衙门”的人,他们不敢,也不愿意与“吃公家饭”的人打,天生有说不的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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