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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
宗永徽二年(公元六百五十一年)颁布的《永徽律疏》(简称大武律),其中第四篇是《
婚》,共有四十六条,主要是关于
籍、土地、赋税和婚姻、家
等方面的规定,对后世影响极大。大林婚律沿袭大武律,基本未作改动。
……
侯云策详细问过司礼参军事,知大林律条充许改贱为良,只是要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如下:凡放免必须由家长立手书,长
以下署名,再经申报官府,就可生效。
兰
:“我从小没有父母、也没有亲人,这个世上只有阿郎对我们
妹好,打死我也不离开阿郎。”
侯云策笑
:“
兰、秋
都没有家人,我可以为你们置办一些田产,将来嫁
好人家。”
侯云策曾经和杨光义同为殿前司之将。
平之战后,杨光义留在殿前司,还领了刺史之职。自己虽然也领了刺史,却离开了殿前司。从目前来看,杨光义显然更得陛下
重。而与自己关系
不错的张永德看来要在林荣面前失势,与自己势若
火的李重
仍然执掌侍卫司。
在如此局势下,侯云策唯有治理好郑州,等待新的机会。
兰不识字,茫然拿着纸。秋
看完纸条,浑
发颤,最后掩面而泣。
兰扶住秋
,急问纸条是何意。秋
泣着,
:“阿郎将我们放为良民了。”
兰听到此言,初时未反应过来,后突然“哇”地哭了
来。
对于这个结果,两女先前想都不敢想,恍惚在梦里一般。
在姬妾中,
份最
的是媵。媵是从嫁之意,后来常将媵、妾合称,并无十分严格的界限。媵、妾实是有一定区别,媵是正妻之外名分较
的侧室,一般人家没有媵的名位,大林制规定:亲王等可以有媵十人,二品官媵八人,三品及国公媵六人,四品媵四人,五品媵三人。这些媵各有品级、名位,此外就都算作妾了。
……
平之战让陛下有切肤之痛,终于下定决心整顿禁军。陛下曾与诸臣谈及此事,‘侍卫兵士老少相半,
懦不分,盖徇人情,不能选练。今
朕在
平,与杨崇及契丹军相遇,临敌有指使不前者,苟非朕亲当
阵,几至丧败。况百
农夫,未能赡一甲士,且兵在
不在众,宜令一一
选,
锐者升在上军,怯懦者任从安便,庶期可用,又不虚费。’
兰、秋
都是使女
份,属于贱民。在大武律中,严禁良贱通婚。
侯云策写好手书:“盖婢以人生于世,果报不同,贵贱
卑,业缘归异。上以使下,是先世所
,放伊从良,为后来之善,其婢厶乙多生同
,劢力今时,效纳年幽,放他
离,如鱼得
,任意沉浮,如鸟透笼,翱翔
翼。……择选
门,颇为贵室。后有儿侄,不许
论。一任从良,荣于世业。山河为誓,日月证盟”。
把这些手续拿给
兰秋
,她俩命运就完全改变。
秋
如被针刺,
:“我不嫁人,我愿意侍候阿郎一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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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武朝开始,社会风气崇尚风
,法律严禁重婚,但允许纳妾,而且不限人数。纳妾不仅是豪门权贵的事,有些小家小
也有一妻一妾。
侯云策
:“依律法,我只能有一妻,陛下已经同意我和卫王之女的婚事,如你们原意,可作我的媵。”
任四朝、三
中书、在相位二十余年的长乐老冯
一病不起,享年七十有三……
八月上旬,殿前司统领张永德派专人送信过来,信中谈到张家正在请媒人,送礼
,到赵家提亲,让侯云策静候佳音。
为妥善解决两女的问题,侯云策专门研究了大林律法。
杨光义
为殿前都虞侯,跟在陛下
边,得到了一个
差。殿前司和侍卫司的主官分别是驸
张永德和秦力外甥李重
,两人都是皇亲,却势若
火,两军争斗不已。陛下命令杨光义训练、整顿扩充殿前司禁军。石守信、王审琦、李继勋、王政忠、刘庆义、刘守忠、刘延让等结拜兄弟、原来的
下罗彦环、田重
、潘
、米信等人都
了禁军……”
八月初,郭炯来第二封信,信中隐约提到陛下同意了侯云策与赵家小娘
的婚事。
两女听到此,惊喜万分,哪有不愿意之理,秋
羞
:“全凭阿郎
主。”
兰跟着
:“我也全凭阿郎
主。”
八月中旬,赵家和张家
据侯云策与赵英的
生年、月、日,
行占卜,最后定于显德二年正月成婚。
侯云策把手书写了两份,签上名字,盖上官印。
(第五十七章)
陛下命令在全国范围内召募豪杰,不论

低贵贱,都可以投军,还亲自考
投军之人的武艺,选中不少武艺超绝者,设置了散员、散指挥使、内殿直、散都
、铁骑、控鹤等武职,署为殿前诸班。
……
与赵家小娘
成婚已经排定日期,侯云策准备着手解决秋
和
兰的问题。他初到中原之时遇到两女,与两女同过患难,秋
如今还是富家商铺的隐形掌门人。基于此,侯云策准备在赵家小娘
门前,改变两女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