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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地说,中国历史上从来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封建制。西周时期实行的是典型的“宗法封建制度”,分封的都是周天
的亲属(宗法),称之谓诸侯;诸侯又将封国内的土地分封给诸侯的亲属(宗法),称为卿或大夫,卿或大夫又将被封的土地分封给自己的亲属(宗法),称之谓士。这样天
、诸侯、卿或大夫、士形成了一
严密的宗法等级制度。
陪审权是附庸的权力之一,它是“封建”的另一大标志。所谓陪审权,就是领主有权参与领内的司法审判——领主不能主导审判,但他有任命陪审团的权力。陪审团
的裁决,领主也无权推翻。
“使君大人,我等徐州商贾与青州来往
易已经有数年了,目前,连青徐货币都统一使用连云商社发行的纸钞,青州货
有四成通过我徐州贩往荆扬
趾,要说与青州的关系,独我徐州最亲,他们拍卖海外土地,为何不许我徐州商贾参与?”商人们义愤填膺,群情滔滔。
此外,当附庸因违反法律或规定而受到领主
罚的时候,有权要求由“同僚”组成的法
审判,领主单独不能
理。而附庸法
的裁决,即是最终裁决,领主无权推翻。
一般来说,封建领主对于领内百姓的权益还是关心的,毕竟领内税收上去了,领主的税收收益就上升了。而
隶制下,
隶监工对于
隶的死活才不在意,缺钱
,抢
隶的就行了。监工们追求的是控制权,绝对的控制手下生死的控制权。所以,刘备一回到青州,即着手建立一整
法律,维护新兴的封建阶层利益,准备从
本上战胜人吃人的
隶制度,保证今后若
年内,青州能在政治制度上领先。
“封建”一词的语源,
自《尚书》和《左传》。“封”,即分封。“建”即建
国。“封建”的本义应是指“封土建国”。我们常言的“封建小地主”,这
说法
于无知。小地主从来不是一
封号,数千年来,没听说历史上有那个皇帝把谁封为“小地主”——没有“封”,哪来的“封建”。
封建制的两大标志是
权法与陪审权法。
权法的
现,虽然不标志着
隶社会的终结,但它
响了
隶社会终结的号角。从此,
隶主无权掠夺他人的财产——封建就此开始了。
一般来说,附庸法
的裁决,最重的惩罚就是没收附庸采邑(爵号属于功勋所换取,由国家授予,除非谋反、叛国大罪,任何人无权剥夺附庸爵位。采邑则
于领主赏赐)。事实上,没收采邑权是领主的权力之一。如附庸严重违反封建契约,领主有权没收其采邑,但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局面。青州新兴的封建阶层必须迅速壮大,才有能力对抗全国的
隶、
隶主阶层。才有可能打胜全国统一战役。这时候,必须尽快从法律上扶持。
在青州元老们
哄哄争吵着,意图在两大律法设置上争取对自己阶层最大利益的同时,海外诸岛土地的拍卖事宜也在
张地筹备着。廉价而广芜的土地,丰富地
产,让青、冀、幽、并四州之外的富豪垂涎三尺,才稳定了徐州的新任牧守陈登立即受到了商人们的围攻。
陈登心情烦闷,回复
:“参与青州会购买海外土地,此事易也。可是诸位想到没有,拍卖之后,徐州商贾该如何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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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帝国是中国历史上实行中央集权的第一帝国,它以郡县制废除了封建制。严格地说,这时候中国回到了
隶制——改良的
隶制。在全国范围只存在一个
隶主,皇帝。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是这个意思。卿或大夫、士都是
隶主的监工。汉承秦制。汉初
、文、景三帝时代一度复辟封建亲王的采邑制度。但自汉武帝行“推恩制”,废除了各封王
孙对领国的长
继承制后,“封建”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即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