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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影子4(2/2)

中情局的成立草案在1947年没有通过国会批准,可是它却在1948年开始全面运作,所有国人都无法监督,而且它也不受国宪法规范。

国游说团的年度经费是40亿元,这些游说团每年都费这么多钱收买众议员和参议员。我的前东家中央情报局(cia),就是影政府的中枢。

外国情报监控法院(foreignintelligencesurveinceurt,fisc)是一个秘密的最法院,它用违宪的方式发窃听国民众的监听许可状。

杜鲁门总统后来在《华盛顿邮报》发表了一段声明:“中情局的运作方式在我们(崇尚自由)的历史定位中蒙上了一层影,我觉得我们有必要纠正它。”

所以中情局本是一个违宪的组织,它的运作模式同样也是违宪的,它的成立没有经过宪法行政程序,这是它可以胡作非为的原因。

派(wahhabi)是个排斥西方的派别,但是我们的政府每年从大家的血汗钱中拿几十亿元倒贴给这个国家。

后来杜鲁门总统到懊悔,因为中情局变成了一个本不受宪法和国会辖而且走火的机构。

中情局藉由1947年杜鲁门总统签署《国家安全法》成立,所以中情局只需要透过“国家安全会议”(nationalsecurityuncil)直接向国总统负责。

中情局暗中控了国会,它利用国家保密特权(statesecretsprivilege)控司法系,并且封杀某些诉讼案件。

杜鲁门总统在自己的文章被撤除后又发表了一段声明,认为中情局是一个险又神秘的机构。

中情局运作了4到5年后,便完全脱离正轨,开始从事侵犯人权之类的行为。

中情局作为影政府的中枢,控制着所有的情报分支机构。

杜鲁门总统在1947年没有知会国会,也没有取得国会同意下就成立了中情局,且在1947年签署《国家安全法》(nationalsecurityact),该法在1948年生效。

政府总说国家情报总监(directorofnationalintelligence,dni)掌中情局,事实并非如此,我可以告诉大家:中情局能控制并且影响其他16个情报机构。

讽刺的是,这篇1963年12月22日刊登于《华盛顿邮报》的文章,叁天后就被撤除了(请回想《华盛顿邮报》、外关系委员会、中情局和葛兰姆夫妇的关系)。

中情局控制着许多间国防和情资承包商,如前所述这些单位有保密协议的制约,中情局也会对这些厂商行使国家保密特权,绝不通

中情局的官员都不是民选来的,他们却有大的职权可以送国人上战场,他们不是大家投票选来的代议士;他们的活动不受国会监督;他们透过秘密的家安全调查和计画走上任,一般人民对这些事情却丝毫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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