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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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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付租金方面,施奕文主动提
了用缴获的三艘军舰充抵未来二十年的租金。
其实在签署条约的时候,双方都是各怀心思,在瓦德斯看来,大明的商船是不可能通过“大帆船航线”
新西班牙的,毕竟,西班牙人一直垄断着这条航线,而在施奕文看来,这份条约就是在大明
北
的敲门砖。
当然了,如果仅仅只是在条约中约定赔偿和
歉的话,瓦德斯回国后肯定会遭到军事法
审判,这份条约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当然是双方的贸易条约了,西班牙大帆船可以直接
北港宣
司辖地贸易,而相应的大明船只也能在包括
尼拉在内的新西班牙等地
行贸易,双方都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对方商人。
至于
尼拉……二十年后,
尼拉恐怕早就不属于西班牙人了!那个时候的
尼拉属于谁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在你情我愿之下,双方很快签订了条约,瓦德斯保证修复船只后即行离去。而且在此期间,双方还
行了贸易——北港
产的棉布第一次实现了
,尽
数量不多,但至少是个突破。
新西班牙的北方可不就是一片不
地。旧金山……将来也可以从西班牙的那边夺下来。至于接受西班牙商船前来贸易,
本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西班牙人从来不贸易。
对此施奕文当然没有拒绝,这只是生意嘛。况且到时候反制的方法有很多
,比如说征收
税啦等等,有的是办法提
西班牙人的成本。
说白了,施奕文需要瓦德斯把这份条约带回
尼拉,无论是苏比克湾,还是
达维亚,都是大明所需要的,当然了,有西班牙人的帮忙,那可是能省不少力的。
不过,因为大明在东南亚没有合适的港
,为了保证双方的共同利益,同意大明租借吕宋岛的苏比克湾,以苏比克湾作为其港
,当然了,大明每年要向
尼拉当局缴付2000两白银,租借时间是二十年。
天启五年九月十三日,经过几天的修复后,瓦德斯再次扬帆起航,开始返回位于南方的
尼拉了,在他们离去的时候,施奕文站在西班牙人遗留在简易堡垒上,自语
。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份条约与其说是“善后条约”,倒不如说,是一份通商条约。
“好了,世界的大门已经向咱们敞开了!”
对此,瓦德斯自然是喜
望外,连忙一
答应。在接下来的谈判中,“投降”自然而然的也就变成了双方激战后的“友好协商”,换句话来说,瓦德斯已经不再是大明的俘虏了。
当然了,这份条约之中,还有一个秘密条约,就是瓦德斯梦寐以求的条款了——针对荷兰的条款,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年内,共同
兵
达维亚,在夺取
达维亚之后,大明拥有对
达维亚的独占权。不过瓦德斯也提
了他的条件——西班牙商船可以直接前往香料群岛就地向
植园采购香料。换句话来说就是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