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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三法司联席会议(2/2)

会议的地是朱标提供的。

东阁!

朱标把自己之前理政的地方赞助了来,留给这次三法司联席会议。

“此次会议表决,无需发言,举手即可。”

没有任何非议,大理寺上下全都接受。

人多除了吵架的时候动静大,没什么意义。

参会的人数不多,但都是实权派,少而,对会议的开展是有好的。

没办法,老陈现在都有心理影。

邵质开始说此次修改的意见。

下面就重新修订《大明律集序例及附例》各事项,由刑堂来主持吧。”

(3/12)

拿起自己随带来的奏疏,这上面写着的就是今日这堂会议的诸事项,是之前他和陈云甫、邹俊三人碰确定下来的。

三法司联席会议讨论的必然是大事,通政使司要立项的,哪怕是草案,通政使司也要留一份草底。

陈云甫的正牌大舅哥,邵质的儿恒。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也就人类能这么残忍,动可不会把杀戮玩成艺术。

自家这个老丈人一辈在政法单位工作,一本《大明律》都几乎到了倒背如平,由他主持,人尽其用。

几颗脑袋够砍的。

不接受能怎么着,那不成跑到老朱那弹劾朱标吗。

恒能当上这大理寺最实权门的一把手,完全是沾了陈云甫的光。 [page]

陈云甫第一个举起了自己的手。

“依《大明律》,谋逆者、谋杀尊长者、通谋杀亲夫者、婢杀主者、屠人满门者、杀三人以上者、杀支解(非错别,明朝肢解用支字)被害人者、雇凶谋害家人及亲夫者,殴打尊长致死者一律判凌迟大刑。”

但律法同样存在对错、同样有不合时宜的地方,国朝在向前,律法同样也该跟着向前

这第一个议题就是陈云甫带来了。

负责这次会议的书记官,是陈云甫在都察院的私人秘书尹钊以及通政使司派来的胡嗣宗。

现在老陈就打算搬‘大事开小会、小事少开会’的行政理念来。

邵质环视一圈,最后将目光留在了陈云甫的上。

“今天咱们这个会的唯一议题,就是重新修订《大明律》,律法为国之基石,律法也是德的底线,为人立世必须要奉行的准绳。

陈云甫了开场白,随后便把主持行的工作让给了邵质。

当年陈云甫被贬去吴中县后不久,是朱标亲自预,让刚刚中参加工作不久的邵恒直接一跃成为审刑司司丞。

“第一件议题,就是凌迟的适用范围。”

一想到当年在诏狱面对那盘整整齐齐的丝,陈云甫现在偶尔还会噩梦。

随后,全票通过。

“现预修订为,除谋逆、屠人满门者、杀支解被害人者外不再适用凌迟,而改换其他死刑罚,刑罚后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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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质也不客气,实事也不能假客气,接过陈云甫的话就开始自己的工作。

火箭式提的政治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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